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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人 任**
写信时间 2024-12-02 16:32
信件标题 合疗报销
信件内容
24年合疗已交未使用,能否在哪些医疗机构或者诊所报销,报销额度是多少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12-05 09:5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合疗报销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并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关于调整城乡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每人每年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60元。按照“现场直补、年底归零”的原则,参保人员在区内一级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定点药店就诊购药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为80;按照“单人定标,年底归零”的原则,参保人员在区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统筹基金报销限额调整为80元。

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政策的关注,如有疑问咨询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29-87031155 

1、信件是否及时处理
2、办理意见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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