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 朱** |
写信时间 | 2025-02-27 13:06 |
信件标题 | 公园路曦鹏盛世小区至今未办理房产证 |
信件内容 |
公园路曦鹏盛世小区至今未办理房产证。我已经多次询问求助过,至今扔未办理房产证。去年5月底住建局回复的是“我局也联系该项目开发单位尽快收集业主登记申请资料按程序申请办理。”但至今无任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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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示范区管委会 |
回复时间 | 2025-02-28 15:34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由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办理,现就您反应问题回复如下: 曦鹏盛世小区1号楼和2号楼已完成首次登记,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需要的材料有: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购房合同(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登记证明);4、缴税发票。如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关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违约条款,建议可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若房屋贷款已结清,业主也可以携带上述材料自行办理房产证,办理地点政务大厦不动产登记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