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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高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146698-2024-000859 发文字号: 杨字〔2024〕51号
发布机构: 杨陵区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有效
名  称: 关于马高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10-18 14:31:43

中共杨陵区委

关于马高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经2024年10月15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免去:

马高明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杨陵区委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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