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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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7
2024-0530
2024-0423
2024-0423
2024-03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和示范区党工委要求,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期间,党工委成立提级巡察组于2024年3月23日至4月22日对杨陵区纪委监委机关和杨陵区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电话、专用电子邮箱和专用信箱。特此公告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提级巡察组2024年3月23日
2024-03-2315
2024-03广大居民朋友们: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因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车上楼停放、进楼擅自充电等违规行为引发的不同程度火灾,造成人身及财产严重损害。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火灾防范工作要求,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区消安委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清楼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内容通告如下:一、清理内容(一)楼道杂物在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不仅会造成通道堵塞,存放时间久了,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2024-03-1514
2024-03按照省委统一安排,省委第十五巡视组于2024年3月12日至5月15日对杨陵区开展常规巡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期间,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特此公告。
2024-03-1407
2024-03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2024-03-0722
2024-02杨陵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票决确定了杨陵区2024年10件民生实事项目:1.老城区缓堵保畅项目;3.老城区道路提升项目;4.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5.集中供热补短板项目;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7.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8.困难群体救助保障体系项目;9.社区食堂标准化示范项目;10.教育优质均衡建设项目。现予公告。
2024-02-2202
2024-02为指导各地做好“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制定以下指南: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1.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医院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确因医疗、科研、试验需要而必须使用时,使用部门是否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
202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