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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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2023-10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项目更加贴近民生需求,有效破解民生难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五、征集方式项目征集期间,按照《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表》(附件1)或(附件2)要求,通过如下方式推荐反馈:(一)电子邮件。联系电话:029-87012349附件:1.2024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表(个人)2.2024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表(单位)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0月7日
2023-10-0717
2023-09根据第三十届农高会筹委会有关要求,农高会期间对杨凌区域内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执行限价管理政策,现通告如下:一、执行时间2023年9月19日00:00至2023年9月23日24:00二、执行标准(一)示范区范围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公共停车场,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三)第三十届农高会期间若出现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不执行以上限价政策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2023-09-1714
2023-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经管委会同意,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鸣放防空警报。一、警报鸣放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二、警报鸣放范围:城区全部范围。三、警报鸣放类型: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空袭警报: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特此公告
2023-09-1430
2023-0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3年下半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下半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十)聘用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2023-08-3008
2023-08广大市民朋友: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自2023年8月14日起,杨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搬迁至杨陵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楼新址办公,原办公地址(杨陵区祥和路群众大院)将停止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办公地点杨陵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楼(安康路与新桥路交叉口西160米);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特此公告。
2023-08-0828
2023-06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51号)要求,现将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登记由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统一颁发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不动产权证书》,杨陵区农业农村局、杨陵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再办理此类登记业务(杨陵区农业农村局、杨陵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继续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工作)。
2023-06-2820
2023-06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区2023年大学生暑假到党政机关见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30日报名遴选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25日学生见习二、报名条件(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及杨凌籍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
2023-06-2009
2023-06为做好2023年度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明确如下:6月14日前,2023年度,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考生均可报考军队院校。6月27日,报考军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自行到人武部领取个人政治考核表,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行放弃,区征兵办不再通知。
2023-06-0906
2023-06为确保高考期间考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考生提供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交通管制时间6月7日-8日,每日7:30-12:00,13:30-17:30二、交通管制路段考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所在的神农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建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南门段)三、交通管制措施1、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管制时间段内仅允许考务、安保、医疗、无线电等车辆通行,严禁其他社会车辆通行。
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