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杨陵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区政府批准将“五泉刺绣”“高浮雕传拓技艺”“太白草医药”等3个项目列入杨陵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镇办、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鼓励和支持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广泛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弘扬我区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作出新贡献。
附件:杨陵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
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杨陵区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
一、传统美术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或个人 | 
| 18 | Ⅶ—4 | 五泉刺绣 | 杨凌千年秦绣工艺品开发有限公司 | 
|  | 
二、传统技艺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或个人 | 
| 19 | Ⅷ—5 | 高浮雕传拓技艺 | 党乃军 | 
|  | 
三、传统医药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或个人 | 
| 20 | Ⅸ—2 | 太白草医药 | 杨凌毅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