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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支持我区锣鼓文化产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2 16:52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扶持支持我区锣鼓文化产业规范发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杨凌示范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杨办发〔2018〕2号)精神,结合2018年我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经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扶持支持我区锣鼓文化产业规范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推动新时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落实关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我区农耕历史文化资源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优势为依托,发挥品牌效应,提升产业竞争力,积极引领和推动锣鼓产业发展壮大。

二、工作目标

鼓励引导杨陵街道办锣鼓产业一条街的10余家小规模锣鼓生产企业搬迁入驻杨凌锣鼓文化产业园,清理整治锣鼓一条街“散乱污”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形成聚集效应,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品牌效应的文化产业,推动我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壮大。

三、任务分工

(一)区工信局负责,旅发委配合,积极协助锣鼓文化产业园申报示范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杨宣发〔2018〕21号文件),重点落实给予入驻文化产业园的锣鼓加工企业物业管理费和房租的50%补贴政策,连续补助5年。

(二)杨陵街道办负责,督促新声铜鼓乐器公司尽快动工建设锣鼓文化产业园二期厂房10000平方米,力争9月底完成。由工信局负责,在杨陵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入园企业列支物业管理费和房租的50%补贴,连续补贴3年。

(三)区工信局负责,在杨陵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锣鼓加工企业搬迁补助,对搬迁入驻锣鼓文化产业园的加工企业每户补助搬迁费3—8万元(鼓乐器生产企业补助不超过3万元,响铜乐器生产企业补助不超过8万元)。

(四)区工信局负责,环保局配合,协助锣鼓文化产业园积极申报中省、示范区技改项目、环保项目,争取各方面资金支持。

(五)区环保局、安监局负责,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锣鼓一条街加工企业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锣鼓生产加工“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区工信局负责,协助锣鼓产业园做好用电增容事宜,所需费用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给予全额补助。

(七)区环保局负责,落实搬迁入园相关企业煤改电等补贴,同时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入园后环境保护工作。

(八)杨陵街道办负责,积极做好锣鼓一条街加工企业入园宣传动员和搬迁工作,力争所有企业11月底前入驻锣鼓产业园。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锣鼓产业园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方法和步骤,细化工作措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积极沟通,协同配合。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信局)要牵头抓总,及时组织召开工作对接会,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抓好各项任务的实施。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责,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把握重点,推动锣鼓产业调整结构,发挥杨凌锣鼓加工特色优势,促进地方特色产业聚集,发展壮大。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