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关于印发杨陵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4 15:54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杨陵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杨陵区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2018全国“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2018全国“两会”、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杨满卫为组长,各镇(办)、区属相关部门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防控工作

1.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前期排查基础上,春节前,区住建、工商、质监、安监、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高层建筑电缆井电气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电力、广电、通信等部门对高层建筑电气设施设备涉及本部门监管责任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检测,确保电缆井强(弱)电线路等设施设备无短路、老化、过载、漏电等问题。要积极推动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村规划改造工程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

2.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区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全面掌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底数,春节前全部归类建档。对高层建筑逐个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采取先易后难、分布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问题隐患。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引导业主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20%以上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行、重点部位管理等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40%以上的未设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建筑要安装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应急广播等设施设备。

3.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区文体局和公安分局要联合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摸清消防安全现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提高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4.开展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区市政、消防、住建、食药监、电力等部门要对城市综合体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加强消防控制室规范化管理。区消防大队要督促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程序。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功能、设置和维护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提高消防控制室在预防和及时发现火灾、扑救初期火灾方面的管理监控效能。

6.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区工信、住建、安监、工商、文体、各镇(办)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专职消防经理人制度,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严格落实“互查互学”和“一厂一策一演练”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处置能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农村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区安监、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节日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将微型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调度体系,确保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卫星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

8.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镇(办)要针对本辖区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养老院、物流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区市政、住建、人社、财政要按照区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尽快补足现有消防站点力量缺口,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镇(办)要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督促符合建队条件的企业要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

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区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全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各镇(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和农村的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全国“两会”前,各镇(办)消防安全网格要全部实现规范化管理。各派出所要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按照“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工作要求,对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住宅和农村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和消防宣传工作,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

3.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区公安、综治、民政、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街道社区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达标社区要达到90%以上。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各镇(办)和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开展居民住宅小区“三清三关”活动,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4.推进卫星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建设。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社区全部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成立单位和社区消防工作站、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春节前,开展微型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大型城市综合体全面优化升级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和应急联动机制,达到专职化建设标准。11月底前,专职微型消防站全部建成达标。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要全部建设卫星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区消防大队和各镇办要督促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区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各学校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每所学校至少有一名教师担任消防培训讲师,消防培训不少于4个课时,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读本,每所学校建立1个消防游戏室或体验教室等消防科普场所。区消防大队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全区所有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区文体局要协调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针对季节火灾防范特点,每周推出主题宣传内容。在各类媒体和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视频、安全提示字幕,提示公众关注消防安全。每周在区政府网站曝光1次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组织开展“119全民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城市公交站台、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镇(办)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全面投放公益海报,其中社区张贴率要达到100%。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三、工作时间及阶段划分

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9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镇(办)、区属相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镇(办)、区属相关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居民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持续攀升,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麻痹意识,固化夏季消防检查和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经验,坚持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同步推动消防能力提振建设阶段性任务有效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镇办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组织集中约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区域或行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帮扶。

(三)紧密结合实际。各单位、各镇办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整体工作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四)严格督导考评。区政府将适时对各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讲评,加强调度指挥。各单位、各镇办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要制定考评奖惩措施,表彰先进,激发动力。对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