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6〕73号)文件要求和示范区有关安排部署,现就做好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一)按时按标准完成劝导站建设。各镇办具体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镇办交管办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指导各村(社区)劝导站开展劝导工作。根据示范区交安委办公室对我区劝导站建设整体要求,按照《陕西省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标准》,每个镇办要选择公路主干道连接位置建设4个二级劝导站,其余建制村(社区)建设三级劝导站,在2017年11月30日前在全区建立20个二级劝导站、55个三级劝导站,达到农村基层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全覆盖。(各镇办负责,区交警二大队配合)
(二)落实劝导站建设运行经费保障。区交警二大队要加强对镇办交通安全员、村(社区)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各镇办要配齐配全劝导员用于开展工作的各项设备装备,落实劝导员工作补贴,按照一级劝导站劝导员每人每月600元、二级每人每月300元、三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劝导员在协助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复杂交通事故、参与较大交通活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区政府根据情况给予100—1000元奖励。区财政局、各镇办要在劝导站建设运行、劝导员培训、劝导员装备、补贴、奖励等方面列出专门经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财政局负责,各镇办、交警二大队配合)
二、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发展农村道路专职监管力量
各镇办要建立以镇办为主,交管办主抓,交警中队、派出所、安监站,联合区农机、运管等部门组成专业监管队伍,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各镇办负责,区安监局、交通局、农林局、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配合)
三、加快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区交通局要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和“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对全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对新建、改建的农村道路,必须落实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完善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连续上下坡前端警示标志、隔离、防撞等防护设施。要采购不少于2套符合国标的移动交通信号灯,并加大交通安全设备装备方面的投入,确保公路建设、应急维修时道路交通通行安全有序。在农村道路通往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路口设置减速带、锥形柱等提示安全装置,加大农村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区交通局负责,市政局、工业园区办、农业园区办配合)
四、不断提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
区交安委办公室要在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试点结束后,逐步在我区推广应用,实现对农村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重点路段的动态采集、管理、预警和跟踪考核。公安交管部门要提前开展对此项工作的调研摸底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进度完成推广应用,提高农村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水平。(区交警二大队负责,交通局、各镇办配合)
五、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镇办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义务,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要充分利用传统手段和现代媒体,结合农村群众生活特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实行“一会一宣传、一村一广播”,坚持用“大喇叭”和“一村一墙一报”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出行常识宣传教育,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和出行安全提示;
(二)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面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曝光台,内容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三)各镇办要利用农贸集市、重要节假日等有利时机,通过“流动宣传车”、“文艺小分队”、“交通安全展示”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每月至少宣传一次;
(四)各镇办要向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及时编发交通安全提示信息、路况天气,由各行政村(社区)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广泛宣传,每周向镇办干部宣讲交通安全知识;
(五)各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课和交通安全主题班会,组织一次绘画或作文比赛,开展一次维护交通秩序社会实践活动。
(六)宣传部门要联系电视台每年制作不少于两期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片,报纸上不少于6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文章,促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第1—4项由各镇办负责;第5项由区教育局负责;第6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文体局、交警二大队配合)
六、积极推进农村客运事业发展,严厉整治农村客货运市场秩序
区交通局要按照“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思路,统筹制定农村客运线路发展规划,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对农村客运线路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油价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标准化经营,全面提高建制村通客车覆盖面,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农村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农村客货运市场的整顿和管理,定期组织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严查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严厉整治农村客运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驾驶、非法载客、超范围经营、随意变更线路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农村客货运规范、良好的市场秩序。(区交通局负责,安监局、交警二大队配合)
七、加强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一)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考评体系。区安监局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按年度组织开展考核。相关部门和各镇办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按时效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劝导站建设、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任务或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杨陵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分级设置计划表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
杨陵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分级设置计划表
二级劝导站 | 三级劝导站 |
备 注 | |
杨陵街道办 |
元树村(崔西沟)、曹新庄村、乔家底村、半个城村 | 崔东沟村、夏家沟村、北杨村、柴家咀村、代家坡村、下川口村、上川口村、张家岗村、南杨村、凤岗路社区、常乐路社区、公园路社区、姚安社区 |
13个村 4个社区 |
李台街道办 |
南庄村、邰西社区、永安社区、邰东社区 | 景苑社区、阳光社区、东苑社区、西苑社区、邰北社区、职院社区、西农社区、化建社区、邰南社区、温馨社区 |
1个村 13个社区 |
大寨街道办 |
黎陈村、杜寨村、寨东村、卜村社区 | 寨西村、西小寨村、西卜村、康乐西路社区、梁氏窑社区、大寨社区 |
6个村 4个社区 |
五泉镇 |
蒋家寨村、降南村、毕公村、五泉社区 | 曹堡村、曹沟村、上湾村、茂陵村、帅家村、椒生村、绛中村、夹道村、高家村、汤家村、桶张村、斜上村、王上村、崔家寨村、周李村、郭管村、官村 |
20个村 1个社区 |
揉谷镇 |
除张村、权家寨村、姜嫄村、揉谷社区 | 陵东村、光明村、陵湾村、新集村、太子藏村、白龙村、田西村、田东村、石家村、尚德村、秦丰村、法禧村 |
15个村 1个社区 |
合 计 |
20个 | 58个 |
7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