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及清单调整情况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全区“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6号)、《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21〕2号)和省、示范区关于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部署,杨陵区组织开展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现将全区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及清单调整情况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