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地条钢”制售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住建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为贯彻落实全省再次排查和取缔“地条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示范区管委会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地条钢”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地条钢”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融化后轧制成材,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控制,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如用于建筑工程将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在熔炼过程中造成严重的能源消耗,排放大量粉尘,严重污染环境。为此,国家三令五申,严禁制售“地条钢”。去年以来,钢铁价格有所回升,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违规行为又有所抬头。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取缔,不仅会严重干扰钢铁行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因此,开展 “地条钢”专项整治工作,对彻底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从根本上铲除“地条钢”的生产和销售意义重大。
二、责任分工
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地条钢”排查整治活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区发改局负责牵头抓总,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排查,并收集汇总信息。
区质监分局负责区内具有冶炼能力的企业排查,重点检查其是否按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是否存在生产“地条钢”的嫌疑,对生产环节的“地条钢”及产品进行清查,把好市场钢材质量关。
区工商分局要在流通领域加强对钢材经营户的排查,督促钢材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经销、运输“地条钢”和劣质钢材及无照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区住建局要把好建筑工地钢材使用关,全面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钢筋,检查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明、进场复检报告、钢筋的外观质量、公称尺寸等。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要覆盖所有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做到不存死角、不剩盲区、不留隐患。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地条钢”建筑材料的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工程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依法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
各镇(办)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其辖区内“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清查隐藏在偏僻废弃厂房和闲庄空院的非法生产销售作坊,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
三、工作要求
1.加强联动。各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在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地条钢”,要立即就地封存,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意见,依法追究涉事生产、销售和使用企业的责任。根据需要,协调区公安派出所现场处置,协调供电局断电停产,确保严查严管。对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管辖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转交,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严密的监管网络。
2.时限要求。各单位排查工作要求10日内完成,5月20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区发改局。
3.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地条钢”的严重危害性,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从严查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建立完善“地条钢”监管长效机制,保持对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对于排查整治不彻底、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