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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撂荒闲置大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5-20 16:18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撂荒闲置大棚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农林局,农业园区办,五泉镇人民政府,大寨街道办事处:

2008年以来,随着杨凌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我区农业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调整,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益的提升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经营不善以及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园区出现了一些撂荒和闲置大棚,不仅造成设施浪费,也给园区环境和整体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园区管理,提高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园区撂荒闲置大棚集中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区农林局对园区日光温室大棚闲置撂荒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摸底和统计,目前,园区闲置撂荒大棚共163座,其中:五泉镇范围内112座,涉及红景天、农利威、兴泰、润绿、旺龙、祥盛、斜阳谷等24个合作社;大寨街道办范围内51座,涉及绿飞、绿寨、天亚、昌兴等9个合作社。大棚闲置撂荒主要是由棚体倒塌、效益低下、无劳动力以及倒茬等原因造成。

二、任务分工

由区农林局、农业园区办以及五泉镇、大寨街道办负责,对排查出的163座撂荒闲置大棚全部进行集中整治,其中:农林局30座,农业园区办50座(五泉范围内30座,大寨范围内20座),五泉镇52座,大寨街道办31座。通过集中整治,使园区撂荒闲置大棚全部达到种植要求,使设施农业大棚发挥其应有效益。

三、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10日)。由区农林局负责,对园区内的闲置撂荒大棚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对大棚设施损坏情况、利用情况、流转情况、产权归属以及闲置撂荒的原因等逐个进行摸底统计,并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11日—2016年8月31日)。由区农林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实际,采取“一户一策、一棚一策”的办法提出具体整治方案,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30日)。由区农林局牵头,农业园区办、各镇办配合,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大棚撂荒闲置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土地撂荒问题是园区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不仅影响园区发展,而且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各有关部门、镇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对解决园区大棚闲置撂荒问题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认真做好安排部署。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相关部门、镇办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每个经营户以及撂荒闲置大棚的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一棚一策”的办法,研究提出整改的具体办法措施,该平整的平整,该收回的收回,该诉诸法律的诉诸法律,妥善解决大棚撂荒闲置问题。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镇办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落实专人抓好工作落实,要倒排工作进度,每月至少召开2次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镇办要做好宣传动员,引导督促村组积极支持配合区农林局、农业园区办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镇办之间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工作中要相互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在回收大棚设施和地面附着物赔付时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口径,避免因标准不统一引发新的矛盾。

(五)加强督查,严格验收。区农林局要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闲置撂荒大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闲置撂荒大棚整治工作任务按期完成。9月中旬开始,区农林局组织农业园区办和五泉镇、大寨街道办对此次闲置撂荒大棚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