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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陵区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4-19 19:30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杨陵区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杨陵区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社区建设及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示范区管委会2016年惠民十件实事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以加强和创新社区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核心,通过开展“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建立“运行有序、管理到位、服务规范”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打造一批“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群众生活环境,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生活便利、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三提升一改造”的总体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居民参与相结合、属地为主与部门协作相结合、以点带面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提升社区建设管理水平、物业服务质量、业主自治能力,着力改造老旧小区,切实推进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一)提升社区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社区职责,落实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及“两委一站”、“一部三室三站一场”建设。健全区、镇(办)、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及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设立镇(办)、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配备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拓展社区服务体系,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履责、行业监管、执法联动、居民共建共享的局面,不断提高社区建设管理水平。

(二)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激发业主参与小区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对条件成熟的住宅小区,组织建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委员覆盖率达到100%;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住宅小区,落实居民自治组织(业委会或议事会)。

(三)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指导,强化物业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健全物业企业诚信体系,规范物业企业接管、退出机制,落实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建立住宅小区日常巡查通报长效机制,开展物业服务达标创优活动,年内重点打造5个“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改善居住小区环境面貌,实现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

(四)着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群众主体,治不治理、治理什么群众说了算”的原则,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单位,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忧(水管问题)”“难(脏乱差)”“愁(停车)”等问题,力争实现老旧小区房屋使用安全、建筑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好,安防、消防等设施齐备,达到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的总体要求。

三、工作机制

落实“一个机构、二级组织、三级联动、四项扶持”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提升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一个机构”统一领导:建立杨陵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社区建设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二级组织”强化监管:强化区、镇(办)二级物业监督管理工作职能,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履责的物业监管新格局。

“三级联动”落实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突出镇(办)、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形成部门、镇(办)、社区各司其职、紧密协作的三级联动机制。

“四项扶持”推动提升: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二是扶持物业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维护管理;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四是开展“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创建活动。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和改进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服务体制。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站建设,形成“两委一站”(社区支部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的工作格局和“一部三室三站一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站、卫生计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室外活动广场)的服务体系,将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各类公共服务统一整合到社区服务站。

2.落实社区物业管理职责。各镇办、社区要设立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充实物业管理专职人员,发挥组织推动和协调服务作用,依法履行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职责。

3.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区级相关部门、各镇办要通过新建、改建、调剂置换、购买、租借等方式,全面完善社区基础设施配套。按照每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社区办公和服务活动用房,一般社区要配套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广场。

4.拓展社区服务体系。抓好政府主导的社区卫生计生、文体教育、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救助等公共服务。抓好社区主导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福利服务。制定社区服务标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服务行业,满足居民群众物质文化和生活需求。

5.完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机制。各镇办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召集区级相关部门、社区、物业企业以及业主代表或居民代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现一般纠纷不出社区、复杂问题不出镇办、重大疑难问题不出区的目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提升居民小区业主自治能力。各镇办、社区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物业管理专项档案,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指导加强业主委员会自身建设,规范履职行为。对暂不具备召开业主大会并建立业委会的小区,由各镇办、社区负责组织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职责。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制约的问题,镇办、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建立居住小区党支部、业委会、议事会三个组织,共同管理,相互监督,有效制约。

(三)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一是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各镇办、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范物业企业接管、退出机制;组织开展物业管理项目达标创优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建立物业企业诚信体系,促进行业自律,对服务质量差、业主反应大、服务不规范的企业,纳入信用档案不良记录,限期进行整改,定时向社会公布;对整改不力、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降低或取消物业企业资质,区外物业服务企业坚决予以淘汰,清理出杨陵物业市场。二是建立以区住建局牵头、镇办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物业管理日常巡查机制,每月对全区居住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巡查一次,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履职尽责,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和服务标准,细化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做好居住小区日常保洁及公共设施维修养护等工作。三是加强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建设。各镇办、社区要指导物业企业在小区设置物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建议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等。公开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设施设备养管状况、物业服务考评结果,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社区监督和行业监督。

2.加强物业服务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区住建局要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建立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对各镇办、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2次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专题培训,至少组织2次互相参观交流活动。同时加大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和岗位培训力度,提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3.开展“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创建活动。根据示范区管委会关于落实抓好2016年十件惠民实事工作安排,依据《杨凌示范区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在全区积极开展“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创建活动,主要从基础管理与建设、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设施设备建设与管理、秩序安全管理与建设、环境卫生管理与建设、绿化管理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和社会效益八个方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自主申报,镇办、社区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原则,年内重点打造5个“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通过培育经营业绩好、服务质量佳、行业影响力强、业主认可度高、社会评价优良的品牌企业,形成一批示范物业小区,树立榜样,起到以点带面、典型引导的作用,促进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对纳入旧城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给排水、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安防监控系统全覆盖。对需长期保留的老旧小区,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及风貌提升改造。

1.改造范围:2000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无专业物业管理、无专项维修资金、基础设施落后、功能配套不全的老旧小区。

2.改造内容:

一是改造硬件设施。主要包括改造围墙、安防门岗,平整道路,整治绿化,改造公共照明设施,完善给排水管道,进行屋顶楼道修缮,改造车棚车位,完善垃圾收集设施,设置公共厕所,拆除违章建筑,完善健身器材配置,设置文化宣传设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配置消防器材,增设物业管理活动用房等。

二是提升风貌品质。对临交通干道、临街位置的房屋外立面进行整治提升,结合杨陵地域特色,打造历史文化风格墙面,提升小区文化底蕴和品质形象。

3.组织实施:按照“两上两下”的原则。由镇办、社区负责组织建立居民小区自治组织(业委会或议事会),通过自治组织收集整理住户意见并提出专项改造方案报社区审核,社区审核后报所在镇办,镇办组织技术人员对专项改造方案进行评审,最后报区住建局审查。

区住建局审查后,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反馈镇办。镇办、社区组织居住小区自治组织(业委会或议事会),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征求住户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再逐级上报,最后由区住建局统一上报区政府审批。

区政府审批后,由镇办负责按《杨陵区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区发改、财政、住建、民政、市政、文体、综治、公安、消防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小区自治组织负责施工期间的工程监督及居民协调工作。

对单位自管型小区由本单位负责实施提升改造。

4.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居民自筹和政府补助方式予以解决。由居民自治组织负责向小区居民筹集一部分,其余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筹措,按“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

5.管理模式:为使老旧小区的改造、使用及维护形成有效管理机制,推行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引入专业物业公司。对于规模较大、具备专业化物业公司进驻条件的小区,由镇办组织建立业委会,指导业委会采用市场化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于规模较小、具备条件的小区,实施拆墙并院,就近整合,选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

二是居民自治。对不具备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实行居民自治模式。在社区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自治组织(业委会或议事会),制定文明公约“小宪法”,向业主收取适当费用,通过外聘或居民有偿参与的方式设置保洁员、调解员等,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和物业服务。社区定期组织召开例会,通过民主决策实现居民小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求平衡。

三是社区代管。对无法实施业主自治管理的小区,实行社区代管模式。通过设立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的方式,向业主收取最基本的卫生及管理费,优先安排小区居民自己管护,提供最基本的公共管理和物业服务。待条件成熟时再另行引入物业公司。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各镇办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及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二)方案制定阶段(2016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镇办负责组织摸清辖区内住宅小区基本情况,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实施方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负责按专项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小区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整理好活动资料,做好归档和后续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杨陵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社区物业服务提升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落实专职责任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专项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上报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各镇办、社区和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倡导“学法、用法、守法”理念,在全区营造加强社区建设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浓厚氛围。要紧紧围绕“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覆盖到所有居民小区。同时,各责任部门、各镇办要对拟申报的“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示范小区”进行重点指导。

(三)加大资金保障。区政府设立“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资金,每年评选5家服务质量佳、业主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给予奖励。对创优达标的“标准化物业服务质量示范小区”,实行“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用于小区物业的改造提升及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奖励。区财政局会同住建局制定补助政策,明确奖励标准及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奖励、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由区督查考核办负责跟踪督办,将督查结果与部门的奖惩绩效挂钩,强力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1.杨陵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2.示范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附件1

杨陵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成立杨陵区“社区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满卫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王 勇 区政府副区长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社区建设及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活动的总体协调,穆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镇(办)、社区职责:

1.镇(办)职责: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组建镇(办)物业管理工作办公室;指导社区成立相应的物业服务站(点);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等机制,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应急预案;设立公示栏并公开投诉电话,解决群众投诉和纠纷;指导社区居委会、“三官一律”等组织及时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交接工作和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等工作,建立业主委员会信用档案;建立由相关单位参与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宜,参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监督;每月对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评,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信访案件进行回复;组织社区落实各项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定期开展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

2.社区职责:负责实施本辖区物业管理监督考评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协助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组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或筹备成立居民自治组织;设立公示栏并公开投诉电话,解决群众的投诉和纠纷;调解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矛盾,对辖区居民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居民引导教育工作;每月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评。

(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区委政法委:负责指导“三官一律”进社区工作,为调解物业纠纷提供协助和法律保障,为社区居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政策解读。检查指导居民小区安防监控系统建设。

2.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新闻单位开展物业法律法规等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宣传工作。

3.区民政局:负责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指导镇办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

4.区财政局:负责制定政策扶持资金补助办法及实施细则,落实资金保障。

5.区住建局: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负责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等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集、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6.区发改局:负责规范物业服务费收费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协调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方面的矛盾。

7.区人社局:负责调处物业劳动纠纷,落实用工优惠政策。

8.区督查考核办:负责各成员单位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

9.区信访局:负责向相关单位、部门反馈物业相关信访案件和记录,监督相关单位(部门)及时处理物业管理中的信访矛盾。

10.区市政局:依法受理小区内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的投诉;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损坏建筑物立面、侵占绿地、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设摊点、私自改变住宅用途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居民小区垃圾装载设施进行统筹布设,及时对残缺破损设施进行保养维护和更新;负责全区犬类管理工作。

11.区环保局:负责居住小区及周边的噪音整治,杜绝垃圾焚烧行为;对各类环保投诉和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12.区文体旅游局:负责老旧小区的健身器材配备,指导小区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

13.区司法局:负责建立物业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互动机制,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以多种方式快速受理、办理物业相关诉讼,促进和谐稳定。

14.区国土分局:负责落实社区建设用地等工作。

15.区公安分局:负责居民行为的规范和违法案件的预防,指导物业公司安保工作,检查物业区域的人防、技防、物防工作。

16.区消防大队、新区消防大队:负责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及时查处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17.区质监分局:负责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机械式停车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依法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护人员资格培训工作。

18.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专业部门:负责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井盖、管线、基站、线杆、线路等公共设施进行专项排查和维护;对老旧、缺失和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更新。

附件2

示范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号

标准内容

规定分值

评分细则

省评分值

部评分值

基础管理

32

1、按规划要求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投入使用

1

符合1.0,不符合0

2、己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1

符合1.0,不符合0

3、由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统一专业化管理

1

符合1.0,不符合0

4、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5、在房屋销售合同签订时,购房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责权利明确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6、建立维修基金,其管理、使用、续筹符合有关规定

1

符合1.0,已建立但管理、使用、续筹不符合规定扣0.5,未建立0

7、房屋使用手册、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等各项公众制度完善

2

完善2.0,基本完善1.0,不完善0

8、业主委员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并按章程履行职责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9、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双方责权利明确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0、物业管理企业制订争创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1

符合1.0,不符合0

11、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2;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5,未制定考核办法扣0.5

12、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2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5,不符合0

l3、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4、物业管理企业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2

执行有关规定1.0,未执行0;公开1.0,未公开0

1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2

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每发现一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2

1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2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1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

符合2.0,值班制度不符合扣0.5,未设服务电话扣0.5,发现一处处理不及时扣0.2,没有回访记录每次扣0.1

1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2

建立并落实1.0,建立但未落实扣0.5,未建立扣1.0;及时率符合0.5,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返修率符合0.3,不符合0;回访记录完整0.2,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0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14

1、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2

符合2.0,无示意图扣0.5,无路标扣0.3,幢、单元、户号每缺一个扣0.1

2、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私搭乱建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扣1.0

3、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完好、不整洁、脱落、污损扣0.2

4、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2

符合2.0,未按规定设置0;按规定设置,但不整齐或有破损每处扣0.1, 有安全隐患每处扣0.5

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空调安装位置统一,冷凝水集中收集,支架无锈蚀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7、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5

1、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 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2

设施设备运行按规定记录0.5,无事故隐患0.5;遵守操作规程0.6,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遵守保养规范0.4,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1

3、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4、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1

符合1.0,发现一处堵塞或外溢扣0.5

5、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2

通畅、平整1.0,发现一处不通畅、不平整、积水扣0.2;发现井盖缺损或丢失扣0.6,路面井盖不影响通行0.4,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2

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0.6,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保障措施严格0.4,无措施或措施不严0;水质符合卫生标准0.5,不符合0;有处理方案0.5.无处理方案0

7、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8、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

9、三北地区,冬季供暖室内温度不低于16℃

1

符合1.0,不符合0

保安、消防、车辆管理

10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1

符合1.0,不符合0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

符合2.0,无专业保安队伍扣1.0,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1

符合1.0,不符合0

4、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2

符合2.0,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0.5

5、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2

制度完善0.5,基本完善0.3,不完善0;因管理责任造成车辆丢失扣0.5(管理单位公开承诺赔偿的不扣);每发现一台车辆乱停乱放扣0.1,出入无记录扣0.2

6、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2

符合2.0,制度不全或不落实的扣1.0,乱停放每部车扣0.2

环境卫生管理

14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2

未实行责任制的扣1.0,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0.5,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0.5

3、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2

每发现一处垃圾扣0.2,未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扣0.5,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扣0.5

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5、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6、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7、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8、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

1

符合1.0,不符合0

9、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

1

符合1.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绿化管理

7

l、小区内绿地布局合理,花草树木与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2、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3、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折损现象,无斑秃

2

长势不好扣1.0,其它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

4、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地等杂物

2

符合2.0,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

精神文明建设

3

l、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2、创造条件,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管理效益

5

l、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8%以上

2

符合2.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

2、提供便民有偿服务,开展多种经营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3、本小区物业管理经营状况

1

盈利1.0,持平0.5,亏本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