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关于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陕政办发〔2016〕90号)及示范区《关于推进杨凌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杨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加快全区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省级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陕西省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指导,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凸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发展特色,推动乡村旅游业态转变,打造农科旅游服务优势品牌,把我区建设成为陕西西线游客集散中心、畅旅漫游休闲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
全面整合旅游资源,创新机制体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打造以“三农”文化为特色的区域文化旅游中心。突出农业旅游主线,着力构建“农业科普游、农庄休闲游、农耕体验游、生态健康游、体育健身游、研学旅行游”旅游板块,推动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到2018年把我区建成发展机制完善、旅游特色突出、产业要素齐备、综合功能齐全的省级旅游示范区。
到2020年,旅游业综合总收入占杨陵区生产总值比重30%以上,力争农业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达到全国农业旅游领先水平,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农业休闲旅游目的地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提高旅游产业综合效益
1.严格编制规划。树立全域旅游理念,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制定《杨凌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严格遵守、执行、维护旅游发展规划及相关景区旅游规划,重要景区景点的开发要与整体规划相结合,杜绝盲目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制止对旅游景区景点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高度重视生态及资源保护,坚决禁止在景区规划区内和旅游交通要道旁从事任何破坏地表、植被和旅游资源的行为。新景区的开发以及现有景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由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
2.加快景区景点开发。加快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积极推进崔西沟民俗村转型升级;实施现代农业主题公园、七彩花洲、“十里陵湾”等旅游开发项目,加快推动姜嫄文化主题公园、隋泰陵文化展示区、五泉农耕文化产业园、小湋河景观带等建设项目,建设新集、毕公特色旅游示范村,依托我区丰富的生态和科教文化资源,打造农业科普游、农庄休闲游、农耕体验游的旅游特色。
3.打造精品旅游景区。结合市场需求,有序开发具有吸引力的创新旅游产品。一是加强杨凌现代农业创新园综合开发与管理。在现有八个现代农业展示区的基础上,建设配套项目,挖掘农耕文化内涵,将其建成集休闲、观光、文化、度假、研学、娱乐为一体的农业科技文化体验旅游景区,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提升旅游服务功能。二是创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览园研学旅游主题景区。利用动物博物馆、昆虫博物馆、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等5个专业博物馆和蝴蝶园、植物分类园、树木园等资源,策划实施一批集科普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研学旅游项目,建设国内知名的农业生态科普旅游主题景区。三是积极推进杨凌渭河体育休闲旅游景区建设,形成以渭河水景观为特色的旅游景区。建设湿地公园及休闲体育运动公园,在渭河北岸规划建设文化体育产业园区,配套实施体育赛事活动中心、体育运动训练(人才培养)中心、体育医疗康体中心等项目,形成独具特色的体育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
4.加强旅游与农业、文化、体育的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并丰富农耕文化、农科文化、隋唐文化、饮食文化、体育文化内涵,实现旅游与农业、文化、体育的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庄集群,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创意农业旅游、科技农业旅游。紧抓杨凌农高会、国际马拉松赛和农科城自行车邀请赛等大型展会及体育赛事活动举办机遇,大力发展展会旅游、体育健身旅游。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打造知名农业大学城,积极开展研学旅游、农业科普旅游。充分发挥我区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的优势,突出民族风情和地方特色,促进旅游和文化的紧密结合,开发一批社会效益好、影响面广、旅游者参与性强、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娱乐项目。加强“杨凌蘸水面”等餐饮品牌建设,通过举办杨凌蘸水面厨艺大赛等活动,展示与推广杨凌饮食文化。发挥餐饮社会组织作用,通过举办美食节等活动,推出一批具有浓郁地方风味的主打小吃和特色美食,延长餐饮产业链。
5.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抢抓美丽乡村建设等契机,积极争取各种扶持政策,加大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乡村道路的通行能力,完善交通安全标识、旅游标识和乡村旅游区(点)停车设施。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丰富乡村旅游要素,围绕田园风光、休闲农业、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等主题,培育农家乐、农家旅馆,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实现新农村建设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发展乡村旅游促进新农村建设。
6.积极开发旅游商品。加强政府对旅游商品开发、生产销售的指导,建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引进机制。以锣鼓、蛋雕、蝴蝶标本、剪纸泥塑、秦绣、关中小吃、土特产等为基础,鼓励各种经济体从事旅游商品开发、生产、销售,扶持和培育旅游商品产业集群,建设和完善重点旅游景区游客集中购物场所,充分利用我区农科资源优势,支持组建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对蔬菜、水果、奶肉等农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包装,打造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不断探索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新路子。
(二)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功能
1.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公路、城乡公交、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运车等交通环境建设,抓好城市出入口道路建设,打通与周边地区的对接通道,促进旅游区域合作。加快连接旅游区的支线建设,优先安排通往新开发旅游景区道路建设。拓展旅游区公路的通达深度,建立起立体化、开放式的旅游快速通道。
2.加快游客服务中心等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智慧旅游工程,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集旅游信息查询、线路安排、房间预订、票务服务、质量投诉、产品展示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杨凌游客服务中心。积极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各种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旅游信息,免费向游客提供旅游地图、酒店景区宣传画册等旅游资讯服务,为广大游客提供便捷的旅游信息服务。合理布局高中低档接待设施,优化旅游住宿设施结构,形成以二星级以上酒店为主体,快捷酒店、家庭宾馆等各类社会宾馆为补充的旅游住宿设施体系。鼓励在重点旅游村(镇)、旅游景点周边发展特色家庭宾馆。完善与旅游景区配套的道路、停车场、公厕、垃圾与污水处理、通信、供电、消防、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健全城市旅游及道路标识。抓好旅游中心城镇广场、商业街区、休闲街区、美食娱乐街区等服务区建设,推进城市旅游。不断开拓旅游市场,通过旅游线路的组织,把景区、酒店等串联起来,形成综合产业链。
(三)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1.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加快建设“政府主导、企业联动、市场运作”的旅游市场营销体系,整合全区旅游宣传促销资源,创新营销方式,不断加大杨凌旅游形象和品牌在省内外主流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及客源市场的宣传推介,提高杨凌旅游的知名度。杨凌电视台、农业科技报等媒体要拿出合适版面和时段,开展公益旅游广告宣传、展示杨凌旅游产品、线路和形象。
2.形成宣传合力。发挥企业、社团组织的作用,扶持和奖励拍摄以杨凌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为背景的影视作品,出版反映杨凌新变化、杨凌农耕文化的文学作品、摄影美术作品和歌曲。加大对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力度,通过“六个一”即:一首杨凌之歌、一本旅游画册、一本旅游指南、一张旅游交通地图、一个旅游网站、一个微信公众号,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旅游宣传推介。整合全区网站资源,加强杨凌旅游网络建设,开通互联网的对接,实现网络宣传效果的最大化。充分利用专业策划、新闻广告、游客和专家宣传、大型活动、区域联合等手段,大幅度提高旅游促销水平,打造和提升杨凌农业生态休闲游的旅游品牌和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旅游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旅游经营管理
1.以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为契机,整合工作力量,成立杨陵区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分工合理、任务明确、协同联动的旅游工作推动机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组建杨陵区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文旅公司”)。文旅公司为区政府直属的国有法人企业,主要负责旅游宣传、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景区游览服务、文化传播、景区广告业务;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策划承接区内文化体育赛事活动;旅游项目投资、融资与资产管理。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入旅游业,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3.依法规范旅游市场。加强旅游行业法制建设,促进旅游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加强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完善职能,切实解决编制、经费、人员等问题。建立旅游执法、旅游质量监督和旅游培训机制。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管理,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旅游、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从严打击无照(证)经营、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违约失信等行为,规范净化旅游市场,查处各种安全隐患,是我区旅游市场更加文明、安全、规范。
4.建立旅游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工作,真正把发展旅游业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要强化大旅游意识,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政策、旅游资源保护、旅游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和食品卫生等方面主动支持和配合旅游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旅游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各景区(点)和文物保护单位要在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设施标准、旅游线路产品组织、旅游投诉处理、旅游整体宣传促销、旅游统计等方面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区政府将旅游产业发展指标和年度发展目标,纳入各有关部门、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逐项分解,落实任务。
(二)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1.强化政府对旅游业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中、省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将旅游产业项目纳入“十三五”重点项目规划,积极争取中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在旅游交通干线建设、旅游重点项目开发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上增加投入,在旅游公共产品建设方面要从财政资金上给予扶持。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文化、旅游、水利、农业、科技等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和行业特点,积极争资立项支持全区旅游产业的发展。政府采取项目补助的办法,吸引外地文艺团体来杨凌开展特色优秀剧目演出活动。积极鼓励引导风险投资、股权资本进入文化旅游产业领域,扶持有实力的本地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落实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土地、水电价格等优惠政策。将旅游项目建设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解旅游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允许社会资本和个人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和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开办旅游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支持旅游企业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加大对个人参与旅游创业的贷款扶持力度,加大对小微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
(三)支持人才开发。积极探索人才引进和培养新模式,加大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力度,引进旅游方面融合发展的高端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自主研发、创意设计、运营管理等人才给予奖励和资助。加快培养文化旅游产业的各类人才,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区校、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旅游人才。
(四)优化发展环境。
1.简化审批服务。各部门要着眼于培育壮大我区旅游产业大局,密切配合,落实责任,不断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在旅游企业办理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土地报批、林地使用、规划审批、施工报建、注册登记等审批事项上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
2.美化城乡环境。要坚持不懈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规范乡村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排放、杂物堆放,整理电线电杆,严厉制止随意张贴、乱写乱画、乱放乱扔的不文明行为。继续加大城乡绿化攻坚力度,主要通道、景区及其周边的绿化要全覆盖,建设“园林杨陵”。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严禁在景区及其周边和旅游线路通道可视范围内取土、采砂、采石,为全区旅游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自然环境。
3.提升人文环境。以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大力倡导讲文明、讲礼貌的新风尚,不断提高市民的素质。景区、宾馆酒店、旅行社及相关行业要树立诚信旅游的良好氛围,坚决杜绝欺诈、宰客行为的发生,为游客多想、多思,让广大游客能进来、留得住、还想来,共同营造一个宜游宜居的社会环境。
4.改善执法环境。要严格依法行政,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对进入杨凌境内的旅游巴士,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疏导,合理调度,确保车辆畅通和游客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