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示范区“河长制”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区“三河两渠”流域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河长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河长制”,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挖乱踩等问题,确保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到2018年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20年与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建设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和水安全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开展污染源治理
1.加大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整治力度。开展工业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整治,6月10日前完成摸排工作,对“三河两渠”排污问题全面摸排,排查一起,整改一起,9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储,污水处理厂运行平稳,推进截污配套管网建设,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
责任单位:各镇办、环保局、工信局
2.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加大对河道沿线200米范围内4家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管整治力度,9月底前取缔3家、规范1家。
责任单位:各镇办、农林局
3.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对沿河(渠)村庄道路卫生、乱贴乱画、河(渠)道沿线卫生进行整治,实现农村“零垃圾”,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前实现所有村稳定塘全覆盖,完成试点村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保洁习惯和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责任单位:各镇办、爱卫办
4.加大河渠水环境监测力度。积极与省上相关厅局对接联系,8月份前力争在漆水河、小湋河、两渠合理设置若干监测点;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实现区内工业企业、建筑企业、餐饮企业、农庄等污水达标排放,确保“三河两渠”水质达标出境。
责任单位:各镇办、环保局
(二)实施河(渠)道综合治理
5.加强各镇流域河(渠)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渠)道保洁覆盖率100%。
责任单位:各镇办、环保局、公安分局
6.定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生、镇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河岸垃圾清零行动,积极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渠保护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镇办、团区委、教育局
7.加强河道绿化日常管理和维护,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常绿树种,适时修枝和抚育,及时清理受害树木、补植死亡树木,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责任单位:各镇办、农业园区办、农林局
8.加强和省相关厅局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漆水河西宝公路以北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配合示范区水务局做好渭惠渠西段综合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各镇办、住建局、水务局
9.着力推进PPP项目建设,大力吸取社会资本,参与河长制项目开发建设,加快小湋河西段综合整治项目工作进程。
责任单位:各镇办、水务局、农业园区办
10.加快高干渠城区段提升改造项目(西农路─泰陵路、泰陵路─农科路、西农路─后稷路、新桥路─东环线)约3公里规划设计及实施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办、水务局
11.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化生活,新建涝池9座。
责任单位:各镇办、水务局、农工部
(三)突出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整治
12.从6月份开始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渭河开展联合执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破坏堤防、耕地、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等行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责任单位:揉谷镇、李台街办、水务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
1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渠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一批违法排放、乱采乱挖、乱扔乱堆等行为,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增强城区、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渠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
责任单位:各镇办、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1次工作汇报,政府常务会每月研究一次存在问题,班子联席会每月通报工作进展,以强有力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夯实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持续完善“三河两渠”河段长、管理员、巡查保洁员工作机制,对48名管理员、37名巡查保洁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不断强化业务能力,切实发挥其在河渠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考核问责。运用“三项机制”,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湖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各部门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镇办河长制办公室每半月至少汇报1次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区河长制办公室每周至少检查督促2次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示范区河长制办公室,用严格的考核倒逼工作落实。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任务完不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督促整改、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社会监督。我们已在“三河两渠”显著位置设立了河长公示牌,明确了河长职责,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不辱使命、确保实效。同时,宣传部要加大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水、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增强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