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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节能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8 09:22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当前全省应对高温天气应急保障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节约意识

近期,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全区用水用电量大幅增加,节约用电用水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带头提高节水节电自觉性,强化节约意识,养成节约习惯,培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和风尚,真正做到节约资源人人有责、人人有为,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二、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努力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

(一)强化日常能耗管理。一要节约用电。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养成人走灯灭的好习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电器在不使用的时候都要关掉电源,减少待机状态的耗能;办公室及公共活动场所夏季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设定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二要节约用水,及时关闭水龙头,防止“白流水”“长流水”;有绿化养护的单位,要积极推行利用雨水、河水养护绿地,绿地浇灌广泛采用滴灌、喷灌等方式。

(二)加强用能设备艺能技术改造。各单位要对所有用电、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堵塞漏洞,严防滴、漏、跑、冒、耗现象发生。要从经济、实用角度出发,对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龙头、冲洗阀、水箱等高能耗水具进行改造,推行安装感应式水龙头,防止“长流水”现象。

(三)推广普及节能新产品运用。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采用高效节能照明光源,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照明灯具,推广运用智能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

三、深入开展节约宣传,营造良好节能氛围

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分管领域和行业系统广泛开展节水节电宣传工作。宣传、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力度,深入开展节水节电重要意义和节水节电知识、措施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水节电工作,尤其是高温天气期间的节能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学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区督查考核办、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加大节能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单位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执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