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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13 17:56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

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据陕财办建函〔2017〕212号及杨维稳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和内容

主要目标: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采取“多措并举、集中整治、多方参与、协作配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专项检查在遏制突出违法问题蔓延、打击严重违法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主要内容: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各类生产经营型企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有无拖欠行为等情况。

各镇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各自辖区及监管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督促各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及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明细等有关事项。对检查发现的拖欠工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对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理,对于恶意欠薪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7年9月8日至9月11日)。各镇办、各职能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介入,快速调解。同时,要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检查分工,于9月11日前将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表及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检查阶段(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抽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对各镇办、各职能部门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单位进行抽查复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杨满卫为组长,区人社局局长颜冰清、住建局局长马烽任副组长,各镇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杨陵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人社局副局长崔晓峰兼办公室主任。在检查期间,各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人社局负责协调处理生产型企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区住建局负责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检查处理工作;各镇办、各职能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及监管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各镇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附件: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表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附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类型

职工

总人数

合同签

订总人数

其中:

农民工

人数

农民工

合同签

订人数

支付工资情况(月份)

拖欠工资情况

补发工资情况

涉及职工人数(人)

涉及金额(元)

补发工资人数(人)

补发工资金额(元)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建筑企业

加工制造企业

住宿企业

餐饮企业

农业专业合作社

其它用人单位

说明:加工企业主要指食品、纺织服装、玩具、家具制造、金属加工以及电子产品装配等加工企业。

法人姓名: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填表人姓名: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

联系单位:杨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地址: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4楼(杨陵区常乐路18号) 联系电话:029—8701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