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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8-18 15:14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杨管办发〔2016〕21号)要求,现将杨陵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计划请于8月底前、工作完成情况请于10月底前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ylqwqzfbzhz@126.com。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全面完成示范区管委会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6日

2016年杨陵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类别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督促落实单位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全面公开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

区编办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向社会公布。

各单位、各部门

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进行公示。

区工商分局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网上办事资源,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能力,建设杨陵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区工信局、招商一局、

招商二局等

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要求,扩能升级现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逐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区发改局、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

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规范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运行。

区综治办

按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推进学校、医院和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

区教育局、卫计局、发改局、交通局等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区发改局会同各有关部门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公开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基本信息和实施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对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异地扶贫搬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还要做好项目实施、监测、检查、执法等信息的公开。

区发改局会同各有关部门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区发改局、财政局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区财政局、地税分局、国税局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查处结果。

区财政局、发改局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薪酬管理情况公开,试点公开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区国资委、财政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公开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的信息及落实情况。

区农林局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资金支出等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信息: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医疗救助方面信息;救助对象的广次数、资金支出等临时救助方面信息。定期发布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减灾救灾信息。

区民政局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

区人社局、教育局

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区住建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环境保护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区环保局、水务局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原则、依据、结果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以及咨询投诉电话全面公开。

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

推进科技信息公开

公开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申报、立项项目、科技奖励等信息。

区科技局

推进卫生信息公开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食品安全标准信息。

区卫计局、食安委办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区食药监分局

推进户籍政策信息公开

公开户口迁移政策、程序、具体要求、居住证申领条件、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区公安分局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推进决策公开

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应进行预公开,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扩大公众参与。

各单位、各部门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进展和完成情况等。

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区审计局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推进预决算公开

公开各级政府预决算,重点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区财政局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各政策制定部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宣讲。

区外宣办

回应社会关切

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我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区网信办、外宣办

创新公众参与形式

做好网络问政、媒体问政工作,持续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和“大学生假期到政府见习”活动。

区政府办、网信办等相关部门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报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各单位、各部门

制定出台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要依规公开征求意见,确保依法应公开尽公开。

区法制办

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区人社局

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

区政府办公室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深入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加强网站日常监测。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部门、镇(街道)已建成的网站要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网站要与“信用中国”网站进行连接,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