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杨陵区驻外招商办事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适应招商形势需要,增强驻外招商工作的实效性和精准性,更大限度发挥驻外招商队伍的作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杨陵区驻外招商办事处进行如下调整和安排:
一、设立驻杭州招商办事处
(一)设立驻杭州招商办事处,派驻2-3人,由区招商一局负责,5月底前完成驻杭州办事处的设立工作,并实现派驻,办事处各项工作由区招商一局负责指导。
(二)撤销驻西安招商办事处,办事处各项工作在6月租房协议到期时终止。
二、设立驻深圳招商办事处
驻广州招商办事处迁往深圳,改称驻深圳招商办事处,派驻2-3人,由区招商二局负责,5月底前完成驻深圳办事处的设立工作,并实现派驻,办事处各项工作由区招商二局负责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由区招商一局负责,督促指导驻西安办事处在撤销之前,做好招商资源及项目信息交接,并协助完成财务报销和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督促驻苏州办事处将浙江地区招商资源及项目信息移交驻杭州办事处。
(二)由区招商二局负责,督促指导驻广州办事处迁往深圳,并做好各项工作交接。
(三)由区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共同提出派驻人员调整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及时派驻。
(四)驻北京、苏州招商办事处机构设置不变,驻杭州、深圳招商办事处的工作任务、人员管理和经费预算以及驻外工作人员的各项补贴与驻北京、苏州办事处一致。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