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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2-24 16:17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按照政府牵头、民政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杨陵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杨陵区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研究拟定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能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健全保障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部门、各镇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单位

召集人:魏争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昌生 区财政局局长

    穆海军 区发改局局长

    颜冰清 区人社局局长

    孙建峰 区卫计局局长

    李淑茹 区民政局局长

    马 烽 区住建局局长

    党新元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鹏 区残联理事长

    杨建刚 杨陵街道办主任

    薛 超 李台街道办主任

    杨 诚 大寨街道办主任

    朱 平 揉谷镇镇长

    原向明 五泉镇镇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局:牵头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发改局: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积极争取中省保障改善民生项目和资金,推进民生项目尽快落地。

人社局:通过帮扶困难群众实现就业,提高困难群众的收入水平。

卫计局:制定并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区残联:做好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摸底排查工作,加强残疾人救助康复等工作,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

教育局:做好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子女不失学、不辍学。

住建局:做好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

财政局: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

各镇办:负责困难群众的精准识别,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各项保障措施具体落实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区政府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二)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或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民政局要牵头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研究制定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