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重要条件。
为落实好国家、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权益,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杨陵区残联认真落实项目,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让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教育,在大力宣传政策的基础上,认真核查、确定受助残疾儿童少年,阳光政策落到实处,2015—2016学年杨陵区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15名,资助标准为:寄宿生6人,每人每学年1000元,走读生9人,每人每学年400元,用于残疾学生学习用品用具费、寄宿生生活补助。
目前,杨陵区残联已经开展计划和筹划2016—2017学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资助项目工作,计划在下个学年对杨陵辖区内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资助项目进行全覆盖,减轻残疾儿童少年家庭负担,提升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和受教育的机会,让党和政府的阳光政策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