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杨陵区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推进会在区政府会议室召开,区政府副区长荆萍、区残联班子成员、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杨陵区2023年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托养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2023年9月印发实施《杨陵区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方案》,将托养审批权限下放至各镇(街道),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托养工作效率,使托养工作更加规范。全区五个镇(街道)分别与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杨凌祥合精神病医院续签了托养协议,为顺利开展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荆萍副区长在讲话中强调,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托养方案》要求把好审批关,确保实现“应托尽托”目标。要对各自辖区的集中托养人员逐人摸清基本情况,对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对属于一般户的人员要及时催缴生活费,确保托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托养年限较长,符合出院条件且家庭有亲属照看的托养人员要及时办理出院手续,确保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托养工作实现动态管理。要建立与亲属的沟通机制,督促亲属给予托养人员亲情关怀。各镇(街道)要定期探访托养人员,了解他们的需求,给予托养人员关心关爱。区残联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托养工作宣传,使托养政策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群众对托养政策的知晓率,为我区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托养工作平稳、有序、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