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妇联主席李俊苗、副主席孙莹联合杨陵街道妇联和大寨街道将争取到的全国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000元送到我区患病妇女李某和魏某家里,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她手中。
慰问过程中,李俊苗逐个询问了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并详细了解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存在的困难,殷切叮嘱她们一定保持好心情,坚定生活信心,并要求街道及村妇联干部加大对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力度,帮助困难家庭度过困境,迎接美好的明天!
本次争取到的救助金是全国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救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转入受助人银行卡。自2011年以来,区妇联累计为区内24名罹患“两癌”妇女争取到中、省专项救助金24万元。
附: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的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救助对象:
患病妇女需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IIb及IIb以上宫颈癌或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农村两癌患病妇女信息摸底全年开展,系统录入时间一般为4月,具体时间按通知为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不同。只有录入全国两癌数据库中的人员,才有可能获得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每年救助名额有限,信息未入库的就不能得到救助。
申请资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新农合参合证明(合疗本和缴费票据)、贫困证明(残疾、单身或其他困难的,出示相关证明)、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必须注有IIb期及以上患宫颈癌或者浸润性乳腺癌),经区妇联审核考察后,领取救助申请表,再由区妇联统一上报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