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区委书记蒋展宏主持召开区委第10次常委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纪委《关于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和示范区党工委第3次委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区“以案促改”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是党中央、陕西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我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提高认识,时刻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即安排、细化措施,扎实抓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省、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切实加强学习,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素养、增强自身本领;三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四要认真扎实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自查,进一步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五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出台本单位工作方案和相关专项整改方案,及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六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派驻监督和巡察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七要纠“四风”、转作风,紧盯选人用人、“四风”突出问题等九方面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检查和监督执纪,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八要深入实施“3631”方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标准和质量,创新方式方法,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九要全面夯实各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推进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区委副书记、各常委参加会议。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成员及其他区级领导;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