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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出台工作“三误”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7-03 09:44

本网讯: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纪委机关自身建设,近日区纪委制定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三误”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分4部分,共11条。

一是明确“三误”界定。凡工作当中出现失误、延误、错误(简称“三误”)行为均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做好核实和通报。凡发生“三误”应及时予以登记, “三误”问题的认定要与有关室主任及责任人沟通,相关室主任和责任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做出实事求是的认定。在月度考核时,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对“三误”情况予以通报。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各室主任是“三误“问责的第一责任人。“三误”责任追究与干部绩效考核、物质奖励、评优树模挂钩。个人一年内被登记5次“三误”的,取消当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四是加强检查和督促。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干部责任心的教育和工作督促检查,防止和减少“三误”现象的发生。工作中发生“三误”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补救,避免发生更大的失误。(区纪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