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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建立并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5-15 16:37

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促进线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期,杨陵区纪委制定并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 

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区纪委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基层纪委每月20日前报送问题线索台账。由信访室统一管理收到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要求基层纪委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排除人为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情况。 

集体排查,规范处置。实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区纪委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巡视组交办的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由信访室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筛选,提出初步意见,经集体排查后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谈话函询和了结五类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信访室按照集体排查会议确定的处置意见做好问题线索的分级分类管理,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要求基层纪委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 

召开例会,突出重点。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集体排查例会,必要时随时召开。区纪委书记、分管案件检查和信访工作的副书记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集体排查例会。重点研究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和署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 

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承办室或承办单位在接到问题线索后,根据批示意见及时开展初查初核工作。并要求相关人员严守保密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失密泄密、跑风漏气情况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