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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全面落实“3631”方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6-01 17:35

为贯彻落实示范区“3631”方略,打造全省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职能,为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围绕“3631”方略开展专题研讨。区纪委监委及时学习传达示范区提升营商环境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会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学习了示范区党工委李婧书记提出的“3631”方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致认为,“3631”方略蕴涵新思维新理念,为杨凌发展带来了新气象新活力,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主动作为,立足本职,围绕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等发挥监督作用,为全面提升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同时,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发挥监督职能,落实“3631”方略开展专题研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发言,提出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快查快办机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发挥“三项机制”作用等13条建议措施。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凝聚社会各界监督力量。区纪委监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驻区两所高校科教人员等30余名党风政风监督员走进监察委,近距离了解纪委监委工作,并围绕“如何发挥监督职能,提升营商环境”开展了座谈交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监督员纷纷就贯彻落实“3631”方略献言献策,提出要围绕提升营商环境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要加强对服务窗口单位的监督、要严肃问责贯彻落实“3631”方略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等15条意见建议。针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区纪委监委全面汇总梳理,研究制定了相关工作措施。区纪委监委将带头履行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党风政风监督员作用,为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凝聚战斗力。

忠诚履行职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是以杨陵区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围绕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示范区、杨陵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权责清单”全面落实。5月中旬,区纪委监委对全区16个部门单位落实“权责清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4类12个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全面整改;二是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执法过程中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玩忽职守、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台账,对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线索,坚持一查到底、顶格问责;四是把扫黑除恶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阻挠工程施工、影响项目建设等黑恶势力后面的“保护伞”及官商勾结等问题;五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惩治“蝇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5月下旬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村、社区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社区权力和服务清单制度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六是发挥“三项机制”作用,善用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干部大胆干事创业;七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勇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