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走进杨陵区五泉镇斜上村,在村委会醒目位置都可以看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十六条》宣传展板,清单《二十六条》里村组织、村干部的职责写得一清二楚。每一项“权力”都对应着一个业务办理流程图,“低保申请流程图”“再生育审批流程图”“发展党员流程图”……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常见问题都有清晰的指示,对于办事流程,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得明白,清单《二十六条》也能让村干部规范透明地为民办事,干群关系自然也就融洽了。群众对权力清单《二十六条》拍手称赞。
不弃微小,方成善政。再小的权力,只要牵涉到集体利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都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基础,杨陵区结合当前实际,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制定出台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十六条》,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作出“清单式”梳理规范,通过逐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积极构建农村基层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切实把村级“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农村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公开晒权 让村民满意 教干部清白
长期以来,对村干部的权力约束,还存在乡镇监督太远、村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不敢的现象。在乡村,不少村务都是村干部说了算,老百姓找村干部办事要小心翼翼。如今,在杨凌,所有事情都是村民自己说了算,是什么给了村民这样的底气?
随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十六条》(简称《二十六条》)在全区55个村公开上墙,户户收到《二十六条》宣传单,“小微权力”这几个字就成了村民口中的热门话题。“别看村官‘帽子’小,手中的职权可一点都不小。”杨陵区五泉镇斜上村党支部书记任让席告诉记者,农村干部可行使的“小微权力”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都是群众眼里的“大事情”。
“过去,村里重大事项由几个村干部交换一下意见,再让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就基本拿主意了,这要搁在如今就算违规了。”任让席表示,有了《二十六条》,村里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清单里的规定“四议两公开”流程来进行。(“四议两公开”就是指村级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投票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投票决议,再将决议公开并征求村民意见,最后由村“两委”公开最终实施结果。)
“现在,村干部只是纯粹的带头人,虽然工作程序比原来繁琐,但是身心轻松多了。”任让席表示,过去村务不够透明,群众不时会有非议,有了《二十六条》,村里大小事都要公示,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群众一目了然,背后议论的声音少了,我们也可以全心全意把精力投入到村里的建设中。“把‘小微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能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二十六条》让村干部可行使的权力公开透明了,让村务运作有了规范的流程依据,不仅提高了村干部的公信力和基层组织的向心力,也让群众全程参与到村务的监督中,无形中也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村级“小微权力”工作开展得好不好,先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只有让每个村民知道了办事流程,才能办事少跑路,村干部办事也有章可循。五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原向明告诉记者,9月上旬,五泉镇现有的20个行政村统一悬挂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十六条》,并在五泉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上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同时,每个镇办干部包抓几个村不定期下村检查此项工作,确保每家每户每个村民知晓权力清单《二十六条》。
规范用权 干部有章可循 群众心中有底
一直以来,办理村里事务容易“暗箱操作”,而村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彻底,正是滋生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温床”。
贺文俊是杨陵区大寨街道办杜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他认为,《二十六条》的推行可以避免村干部“一言堂”,让村务决策透明化,对于乡村治理来说意义重大。过去,村里的低保户认定没有标准程序,一般是由村干部优先考虑村里哪家经济有困难,拟定几个人选,再和村民代表开会抉择,最后把结果一公示。“虽然结果公示了,但是群众对其中的过程依然不了解,甚至抱怀疑态度。”贺文俊表示,现在有了《二十六条》,低保户的申请就有了明确的章法——由符合低保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再由镇、街道办审核,最后由民政局审批,不但流程明细十分清晰,就连去什么单位、拿什么资料都一目了然,即便新办理低保的村民也能做到心里有数,避免跑冤枉路。
贺文俊告诉记者,明确了村干部的“权力清单”,让村干部和群众心中都有底,也使村干部行使权力有章可循,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哪些必须为,只有村干部做到不出轨、不出格,不推诿、不懈怠,能担当、善作为,群众对村干部办事才会心中有谱、信任支持。“只有让群众熟悉村干部的‘权力清单’和工作流程,才能让群众知晓村务工作的程序对不对、村干部权力是否滥用,才能以群众监督的‘阳光’普照村干部的权力阴影面,让村干部的权力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的绿色运行。”贺文俊说。
《二十六条》既是“紧箍咒” 也是“护身符”
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为确保真学真信真用,杨陵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出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把事关村民切身利益、涉及集体“三资”管理等十个方面的二十六项具体内容进行梳理规范,着力织细织密村级“小微权力”的“笼子”,给基层干部群众带来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新风。
“近几年我们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违反财经纪律、侵占集体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现象比较突出。农村基层干部有了问题,我们纪委不能只查不管,要想着如何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从根本上堵住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漏洞。”杨陵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建军告诉记者。针对这些问题,杨陵区制定出台了《二十六条》,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督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实现对村级“小微权力”有效的监督制约。
“有些干部觉得《二十六条》约束了村干部职权,是一个‘紧箍咒’,但在我看来,这恰恰是所有农村基层干部的‘护身符’,同时,村干部也是《二十六条》实施后最大的受益者。”李建军如是说。推行《二十六条》,就是把原来的村务违规事后追究变为规范运行、过程监督,让以前不够规范、不够透明的村级权力彻底放到阳光下运行,把过去村官替民做主改为由村民做主、村官办事,让制度约束干部行为变为发动所有群众参与监督村干部。“让百姓明白,教干部清白。”村务工作不透明,老百姓才会觉得村干部有猫腻,如果干部处理村务的每个环节都明晰可查,老百姓就不会再说干部闲话,《二十六条》更多的是教会村干部如何自证清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记者了解到,这次由杨陵区纪委牵头在全区55个行政村推行《二十六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运行的创新性举措,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管理水平。杨陵区委一方面要求各镇办和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确保宣传到位、执行到位、监管到位;另一方面,对推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收集、整合,以便后续出台、印发《二十六条》相关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村务管理。下一步,杨陵区纪委将结合区内社区工作特点,制定针对性监管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便更好把《二十六条》向社区延伸。
权力公开透明了,运行过程规范了,提高的是村干部的公信力和基层组织的凝聚力。群众利益得到了维护和发展,农村工作也就好做了,群众也能够凝心聚力、一心一意谋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