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精心部署,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客观准确地指出了水务局党委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局党委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及时制定、印发了《杨陵区水务局党委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正视问题、研究方案、制定措施,把巡察整改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抓整改。
(二)加强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认真,不走过场,局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蒋选儒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副局长赵军同志和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安社同志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各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对照整改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局党委理清了整改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即整改到位,绝不拖拉,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二是边整边改。对一些暂时不能一步整改到位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限,限期整改;三是建章立制。着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局共新建和修订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11项,立足管长远、管根本,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保证整改要求全落实、全到位、全见效。
(四)强化措施,保证整改效果。一是梳理归类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对所有巡察组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等内容,实行办结销号制度。二是开展督查督办。采取“每周一督办、两周一碰头、每月一小结”的形式,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定期督查各单位情况,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及时进行“会诊”。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二、立行立改、真抓实干,改深改透巡察整改任务
区水务局党委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水务局党委在党的建设方面、党的领导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等4大类12个方面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3项)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存在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对党的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重视不够,研究谋划工作思想不解放,统筹工作思路不清晰,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2017年水利项目因前期调研不深入中途被动变换实施地点。水功能区水质状况通报、取水台账等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不到位。作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牵头部门统揽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工作措施不力,创建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了党委班子议事制度。加强日常学习,坚持周一例会、周三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集中学习8次,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发挥班子成员核心作用。二是加强调查研究,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申报前期组织人员深入镇村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2篇,摸清全区水利工程现状,统筹规划,避免因底数不清导致审批项目变更。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配合省水利厅发布水功能区水质状况,建立了取水台账。四是积极向区领导汇报,把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2018年度全区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任务,细化指标,落实责任,推动工作。
2.关于“四个意识“树立不牢方面
存在问题:党委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有畏难情绪和慢作为现象。到2017年9月底,水务局承担全区6个重点项目有两个尚未开工,占全区未开工项目总数的19%。小湋河西段治理、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园创建工程、高干渠加固改造等重点项目推进缓慢;2016年实施抗旱应急水源重点项目存在畏难情绪,项目覆盖面小、工程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强化班子成员大局观念和团队意识,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善班子议事制度,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主动沟通协调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3.关于党委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方面
存在问题:党委班子凝心聚力不够,党员干部向心力不强,抓工作落实合力不足。党委对本系统发生重大问题的处理领导不力,河道非法采砂定期排查监管缺乏有效措施,对非法采砂反应迟钝处理不及时,2017年3月因对河道非法采沙监管不力局领导被约谈。对全区实现24小时供水工作协调缺乏有力措施,椒生、茂陵、黎陈等村因实施进度缓慢被通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凝聚合力,形成共识。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增强党性修养,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在团结方面为全体党员干部做出榜样,增强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在重大问题上,要是非清楚,旗帜鲜明,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河长制”,切实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力度,认真抓好关键时期、重点区域的巡查整治工作,在重点区域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河道采砂有序,行洪畅通。三是向社会公布非法采砂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达到震慑作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水法法规宣传,沿河道更新设立宣传警示牌20块,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群策群力管河道的良好环境。五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了全区42个行政村24小时供水工程。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4项)
4.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方面
存在问题:党委及党委书记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视不够,2015年以来局属5个支部未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各支部均未发展一名党员,近三年党员发展处于停滞状态。2015、2016年党委会、行政会、党员大会、干部大会会议混记,工作厘职不清,党建资料不规范。2017年召开17次党委会,多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会议记录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内容;党委书记没有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对年初确定的党建工作任务检查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改进工作方法,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好党员培养教育工作。已与全局3名年轻干部集体谈话1次,引导他们积极向组织靠拢。目前已有1名年轻干部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二是利用党建经费购买笔记本,把党委会、行政会、党员大会、干部大会、学习笔记分开记录,并按照《杨凌示范区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资料规范化整理清单》规范党建资料整理。三是召开党委会1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督导1次,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进行了谈心谈话。已完成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
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方面
存在问题: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三重一大”等事项事前沟通、酝酿、征求意见不充分,2017年新增农田水利项目毕公项目区中途调整,事前没有开会研究,分管领导不知情。
整改措施:局党委2017年12月27日召开党委会,集中讨论研究了“防汛抗旱物资核减”、“水利站私车公用解决办法”和“水务局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事项,会前进行了沟通、酝酿,听取大家意见,会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6.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存在问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各支部没有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两学一做”没有真正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河务站支部2016年组织开展支部学习只有4次;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格,2017年上半年机关支部未按月收缴党费。
整改措施: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党费收缴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谈心谈话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每月至少下基层支部指导工作1次,有问题随时指导,促进各支部组织生活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7.关于“三项机制”没有落地生根方面
存在问题:干部评先评优、后备干部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等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请销假制度与个人半年和年度绩效考核结合不紧密。坚持问题导向不够,党员干部对防汛值班不发补助、高级职称干部多而聘用岗位少意见较大,党委没有运用“三项机制”制定有效管理办法及时解决或宣传引导。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把好干部选任资格关、提名关、程序关和监督关,从严选好管好干部。把全局党员干部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坚持党员干部不认可的不使用,优先从年度目标考核排名靠前的党员干部中推荐。2017年12月,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经局党委推荐,被交流至杨陵街道办担任副主任一职。在2017年年度考核中,局党委充分运用“三项机制”,严格把关,评选了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以此激励全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修订完善干部请销假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把个人考核同干部请销假制度相结合,按照一定比例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事假超过20天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三是完善了水务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四是在充分征求全体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向区分管领导汇报,落实了防汛值班费发放标准。五是向区分管领导汇报,并与相关部门沟通职称聘用岗位少的问题,将在下次岗位调整时予以解决。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3项)
8.关于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方面
存在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半年安排部署和检查考核,没有建立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部分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认识模糊,履职不到位,纪实手册无实证资料或部分无实证资料。
整改措施:一是已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建立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对各支部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对排名靠后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对下属支部纪律作风突击检查2次,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制定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廉洁做事的勇气和信心,进一步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听取下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1次,规范纪实手册填写。
9.关于局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不力方面
存在问题:局纪委书记抓党风廉政投入精力不足,工作缺乏有效措施。纪委成员未明确分工,委员作用发挥不够。干部外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请休假等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四种形态”运用不够,近三年局纪委查办案件为零。2015和2016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考核排名靠后。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谋划,创新工作思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项目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廉政文化墙,增设党风廉政宣传栏,每月观看1次廉政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二是已明确了5名纪委委员职责,并印发《水务局关于纪委委员分工的通知》。三是完成《党风廉政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值班制度》《机关用车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修订,加强精细化管理。四是强化执纪监督,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五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成员个人及党组织负责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员,规范党风廉政资料收集整理。
10.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方面
存在问题:局党委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重视不够,学习计划安排与实际脱节,2017年1-10月份局机关计划安排党员集中学习25次,实际只有5次按学习计划内容落实。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干事创业激情不高,在工作推动中有推诿扯皮和懒作为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局党委学习计划,在中省、示范区、区委召开重大会议后动态更新学习计划,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测试,检验学习成果,将测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13次,组织知识测试6次,确保十九大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日主题活动2次,并在春节前夕组织党员对退休干部、老党员以及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了慰问。结合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认真学习党章等相关篇目,并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研讨交流,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台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2项)
1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方面
存在问题: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现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次数不多,会议多、文件多,抓落实较少。五泉镇夹道村饮水设施年久失修,供水能力不足,在群众呼吁、镇村协调近两年后才得以解决。全局有两辆公务车,公车产权在局,交由事业站所使用,权属与管理脱节,对公务用车没有统一制定管理办法,站所公车使用无派车单和用车记录,区水利水保站存在长期私车公用、自定标准补贴费用问题,公车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核减发文数量,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拓宽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群众的疾苦,面对面服务群众。坚持把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群众利益上,放在办实事和求实效上。二是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建立派车单和派车记录。三是召开党委会研究水利站私车公用问题,决定停用私车,并积极向区政府申请一辆公车。
12.关于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存在问题:水利水保站、水政水资源办、水利质监站三个站所长期未执行财务双审双签制度,站所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局机关及下属站所46笔合计6.9万元财务票据要素不全,无经办人、无清单或者无领导审签。2015年2笔制作费及2016年支付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规划设计费没有进行政府采购招标。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局党委对三个站办负责人逐一约谈,完善了财务“双审双签”制度。二是补充完善了46笔票据要素。加强对单位票据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认真学习杨政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认识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改变陈旧观念,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三、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区水务局党委将严格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坚持驰而不息,进一步推动任务落实。以此次区委巡察整改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狠抓整改落实。对所有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水务局党委真正扛起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全力支持局纪委行使“监督责任”。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局党委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站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局纪委切实强化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严肃查处水利工程项目、涉水专项资金、中央八项规定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坚持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瞄准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不断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斩断权钱交易的链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012017;邮政信箱:杨陵区康乐路24号;电子邮箱:ylqsw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