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5日至10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科技局科协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5月3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反馈的4大类11个方面问题,梳理细化为26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保了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局党组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督导,对整改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定期向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扎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对照4大类11个方面26项具体问题的整改任务,结合区科技局工作实际,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落实,26项任务已全面整改完成。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局党组干事创业激情减退,统领科技工作乏力,对全区科技工作统筹谋划不够,推动落实不力。
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区委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激发了局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激情。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当月党建工作,切实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认真制定2019年科技工作计划,做好全区科技工作统筹谋划工作,按季度细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按时限要求扎实推进落实到位。
(2)党组会召开不规范,存在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现象,党组会职能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局党组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未按月召开党组会进行议事决策。
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了全局党员干部对规范召开党组会的思想认识。二是修定了《区科技局科协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抓好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3)没有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局务会和党组会会议记录存在混记现象。
加强了局机关办公室管理,规范召开局务会、局党组会和机关学习会,指定专人负责党组、支委、支部会议记录和学习记录,记录本分开记录。
2、党组干事创业的凝聚力不够强。
(4)局党组班子成员凝心聚力、团结协作的大局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
一是制定了《区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加强了沟通,增进了解,加强团结协作,增强班子凝聚力。二是6月5日组织全局同志认真学习了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内容,全局同志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增强担当精神。三是6月15日修订局机关领导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相关指标的落实。
(5)局主要负责人对班子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在干部教育管理上,缺乏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三项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绩效考核和工作成效没有完全挂钩,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消退,存在被动应付多、积极主动少、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现象。
一是修订了《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制度,加强了抓班子带队伍工作,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发挥三项机制的激励作用。6月25日,通过民主表决,推荐一名同志为区科技局2019年优秀共产党员。三是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3、科技服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6)局党组在实施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着力促进科技支撑经济发展、建设“科技杨凌”工作中措施不力,科技引领成效不明显。
一是印发了《关于征集2019年“校区共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积极开展技术创业创新工作,强化技术创业支持力度,上半年招引杨凌一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技术创业团队6个。
(7)扶持企业创新缺乏韧劲,在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3631”方略中,未能对工业企业提供科技、资金方面的政策倾斜,科技扶持力度不够。
一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二是组织5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制定了《杨陵区培育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实施方案》,争取示范区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政策支持,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全面落实“3631”方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兑现服务承诺。
(8)在农技人才引进及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工作力度不大,对全区各合作社及相关企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性不强。
一是印发了《杨陵区科技局关于组建农业技术专家服务队的通知》,从两校专家中选择聘请的农技专家,开展农技服务和技术攻关。二是计划从科技三项费中列支1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4、党建工作抓的不紧不实。
(9)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统筹安排学习的多,研究讨论的少。近三年会议记录中,没有发现班子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相关内容。
一是印发了《区科技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讨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10)党建资料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年度资料目录,认真整理归档资料,部分党建重要资料丢失。
一是制定了《区科技局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二是安排一名同志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并尽可能补齐党建资料。三是对党建资料保管不尽责的同志提出批评教育。
(11)个别党员承诺践诺走过程,只承诺不践诺。
一是要求在岗的7名党员均制定承诺了目标书,在局机关公开承诺。二是为防止个别党员承诺践诺走过程,只承诺不践诺,局党组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把承诺践诺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5、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
(12)局党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以机关集中学习代替讲党课,未按规定完成讲党课次数,部分讲党课记录与党员个人记录不相符。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6月26日,讲了《新时代需要靠谱的人》党课。二是指定专人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工作,避免出现错记漏记现象。三是严格规范机关和党员个人党课记录,每季度对党员个人党课记录进行督促检查。
(13)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谈心谈话走形式,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不深刻,没有突出问题导向,对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认真开好区委第五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局班子成员提高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端正态度,严格落实每一个阶段的要求,确保工作不走样。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其他同志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端正态度,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促进了工作。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原因,扎实整改落实。四是7月16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6、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14)局党组集体领导制度落实不到位,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工作机制不健全,只有书记表态,其他领导无发表意见现象。
一是修订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度。二是规范集体研究决策会议程序,做到每名班子成员都发言表态,集体研究决策局内重大事项。三是做好局党组集体研究、议事会议记录,做到不缺记、不漏记。
(1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存在以票据审签、私下沟通代替集体研究的问题。近三年部分五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未上会研究讨论,也从未向派驻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
一是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在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安排等工作开展前,坚持召开班子会议民主决议,杜绝私下沟通代替集体研究的现象。二是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主要领导审核后再执行,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区纪委报备。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主体责任落的不实。
(16)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未能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近三年仅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印发了《区科技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增强了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二是做到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7月份开展了1次警示教育活动,并做了记录。
(17)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存在模糊认识,在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方面,没有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一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区纪委“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的认识。二是建立了党内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了相关制度。三是通过听汇报、工作指导、工作督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8、机关管理存在宽松软。
(18)局党组班子成员“老好人”思想盛行,缺乏敢于碰硬、敢于揭丑亮短的勇气和魄力。
一是修订了《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和《科技局党员干部“九不准”规定》,加强了机关管理。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消除了“老好人”思想,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原则,敢于碰硬,对不遵守局机关规章制度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19)狠抓干部纪律作风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遏制纪律作风慵懒散的长效机制未能有效形成。局党组近三年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成效不明显,个别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巡察期间仍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一是坚持每周三学习制度,加强了纠正纪律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文件的学习,狠抓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彻底扭转干部慵懒散作风,树立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采用指纹识别方式进行考勤,严格执行外出报备、请销假、上下班双签到双签退制度。三是按季度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9、“四风”问题未能得到彻底纠正。
(20)局党组班子成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工作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度不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一是认真学习区委纠正“四风”工作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和考核制度,积极打造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科技工作干部队伍。
(21)“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违规报销车辆违章罚款,违反规定为退休职工发放通讯费。
一是制定了《区科技局“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规范了“三公”经费使用。二是严把审核审批关,严格按程序报账。
(22)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科技“三下乡”活动重形式、轻实效,宣传形式单一,习惯用科普资料宣传、咨询等方式,科技持续跟进服务有待加强。
一是组织全局同志认真学习关于改进会风文风的文件精神,改进区科技局会风文风,减少了开会次数,精简了文件数量。二是采取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科普宣传活动,农技服务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种植户存在的技术问题;聘请专家坐诊与散发资料相结合,现场答疑解惑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杨陵区第二十七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田间地头技术培训13次、网络宣传1次。
10、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
(23)财务管理岗位廉政风险防范不力,审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2015、2016年均存在大额支出未经签字报销和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区纪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确定区科技局廉政风险防控岗位3个,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合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抓好落实。二是修定了《区科技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政策和财务双签制度,按程序签字报账,该记入固定资产的及时记固定资产账,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安排两名同志核查2015、2016年财务档案,对未经签字报销的支出票据进行补签,对漏记的固定资产补办了登记固定资产手续。四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运用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24)局党组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在项目资金下列支临聘人员工资、电脑维修费及慰问费。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我局要求加强财会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和项目资金管理政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支出范围要求报账,今后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1、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
(25)局机关财务审批把关不严,票据要素不全、执行政府采购不到位、会计档案装订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近三年报销的培训费、慰问费、印刷费、策划费及拨付给各农业合作社的补助资金共91笔票据要素不全;2015年4笔印刷费、方案编写费未执行政府采购。
一是修订了《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双审双签,严格经费支出管理。二是安排两名同志对91笔要素不全的票据进行核查,补齐了采购合同、清单等手续。三是对2015年4笔印刷费、方案编写费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进行核查,查清了原因,并对财务人员和经手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6)2018年以前,单位未设立工会账户,导致工会支出长期挤占公务经费。
按照机构改革,区科技局已与区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科技局每位同志已成为区农业农村局工会会员,每人按照要求缴纳了2019年会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围绕突出问题,抓好后续整改。局党组要继续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持续用力深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回潮”。对需要长时间坚持的,紧盯不放,逐项跟踪问效。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在继续落实整改成效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努力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结合当前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工作的不断深化,促进改革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在全局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强化执行力,以奋发进取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攻坚克难,推动区科技局科协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8701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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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科技局科协党组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