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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杨陵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04 09:17

杨纪发〔2019〕11号

中共杨陵区纪委

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国有企业:

现将《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请于9月30日前书面报杨陵区纪委。

中共杨陵区纪委

2019年9月3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通过不断深化纪律教育,助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按照省纪委、示范区纪工委安排部署,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示范区纪工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聚焦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和廉政法规学习,特别是《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促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追赶超越、谱写杨陵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活动主题

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五个方面具体目标,特别是实现“清正廉洁做表率”,以“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表率”为主题,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反面典型和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及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促使党员干部以案为戒、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干净干事。

三、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时间安排

此次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从2019年9月1开始,9月30日结束,各级各单位要细化具体时限要求,扎实开展好“规定动作”。

五、活动内容

(一)认真抓好个人自学。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中之重,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特别是要结合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真正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召开集体学习讨论会。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突出纪律教育主题,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会,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严格对照纪律要求,认真检视问题,重点做到“五查五看”:一查理想信念,看是否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查“两个责任”,看是否做到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三查纪律规矩,看是否做到严守党纪、清正廉洁;四查作风建设,看是否做到从严律己、以上率下;五查担当作为,看是否做到勤政有为、推进发展。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对加强班子纪律建设提出要求。

(三)举办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要求,各党支部要围绕“学党章、知党规、严党纪”,举办主题党日活动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自省自戒、自警自励,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的要求,区纪委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区案件警示教育大会,对全区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深刻剖析案件发生原因及警示教训。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采取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或专家授课等方式,紧扣活动主题为党员干部上一堂警示教育课,组织观看胡志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警钟——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及我区《微腐败》警示教育片等,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对照警醒。各级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筛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各级各单位在扎实抓好以上“规定动作”落实的基础上,可按照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他方式的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纪律教育及时认真作出部署,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全区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为扎实有效开展纪律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杨陵区人民政府网站、纪检监察网站、“杨陵资讯”、“廉洁杨陵”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要推出专题,及时开展全方位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深化“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相结合,与以案促改相结合,与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进杨陵区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做到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四)加强督查指导。杨陵区纪委将适时对各级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是“规定动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或抽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规定动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形式主义、打折扣、走过场等问题严肃问责。    

附件: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学习教育资料

附件

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学习教育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10月18日)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5.《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10月27日)           

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

9.《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6月28日)

10.《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4日)

11.《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