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地,按照“半月汇报、一月督查”整改工作机制,5月21日至5月26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抽调专人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区委第七轮巡察11个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查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看组织领导是否健全、责任分解是否到位;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看整改措施是否具体、任务分解是否落地,取得了哪些实效;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看线索核查是否清楚,处理是否到位;查建章立制情况,看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做到源头治理;查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专项督查过程中,联合督查组实行“一对一”逐条逐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当面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整改中的亮点做法、突出成效进行总结提炼,强化整改效果实效性。
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督查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时纠正,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二要积极筹备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各班子成员结合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要强化巡察整改实效,各单位党组织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
此次督查,共填写专项督查检查表11份,核查问题308项,整改措施526条。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率57%,建章立制19个,创新工作机制5个,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21个,切实推动了各单位党组织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