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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四个举措”全力推进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

来源: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8-27 16:27

为贯彻落实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杨陵区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制定了落实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重点强化组织领导等四项工作,不断推进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区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清单,明确各方工作责任。落实区委书记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要求区委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巡察反馈和整改重要环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组织实施责任。今年以来,区委中心组学习传达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精神6次,区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巡察工作4次,在听取区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报告时,直接点人点事20余次,对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落实区级职能部门对村(社区)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区级分管领导参与巡察反馈5场次。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学习培训、“以干代训”等形式实现巡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制定巡察机构学习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巡察干部通过自学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重要讲话、巡视巡察新精神新部署的学习。落实巡前培训规定动作,对抽调人员进行巡察业务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巡察方式方法、工作流程、发现问题技巧、纪律要求等方面开展岗前培训,巡察培训中采用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提升培训效果。“以干代训”促巡察,积极选派5人次参加中巡办、省委巡视办业务培训,选派8人次参加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巡视巡察工作,不断提高巡察队伍业务素养。

三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政法机关、审计部门、信访部门协作配合内容;围绕不同工作阶段、配合方式、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监督方式列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配合巡察工作任务清单2份18项工作内容,构建了巡察整改方案联合审查、整改进展联合督查、整改到期后持续跟进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闭环体系。制定《关于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融合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了派驻纪检组长参与巡察反馈、巡察监督工作机制,有效地解决巡察“抽人难”的问题。

四是全面推进村居巡察,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巡镇带村、直接巡村等形式,交叉使用常规巡察和小微权力运行、社区服务管理专项巡察等模式,目前已完成57个村社区的巡察任务,年内力争实现村居巡察全覆盖。村级巡察逐步确立了“12345”的工作模式,在“一村一报告”“一组一报告、一村一清单”的基础上,细化清单内容,在村级清单基础上增加了镇(街道)党组织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巡察问题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区、镇、村三级整改任务,厘清三方责任,为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