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杨陵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关于“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统筹全区力量,压实责任主体,延伸巡察触角,以有力举措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印发《杨陵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区委和班子成员在巡察工作中的责任,细化了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治巡察、抓好巡察整改等5个方面28项具体内容。认真落实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8次,组织学习传达巡视巡察有关文件精神6次,在听取区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报告时,直接点人点事20余次。
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学习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巡察干部自主学、集中学,并采用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强干部巡前培训,督促干部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巡察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巡察的方式方法、工作流程、报告撰写、纪律要求等方面强化实战培训,督促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提升业务能力,选派5人次参加中央巡视办、省委巡视办业务培训,选派8人次参加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巡视巡察工作。
三、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在协作配合、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监督方式等方面的18项内容,构建巡察整改方案联合审查、整改进展统筹督查、整改到期后协同跟进的巡察整改闭环监督体系。目前,已开展整改方案联审5次,联合督查4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联合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7场。
四、着力推进基层巡察。探索巡察触角向村(社区)延伸,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区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的意见》等制度,明确监督重点、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探索“12345”工作模式,即制定一个巡察规范,突出两个工作重点,运用三类工作方法,抓好四个巡察环节,构建五方责任体系,推动提高巡察监督质效。截至目前,已对57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76件,立案16件17人,追缴违纪资金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