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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杨陵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2-14 09:5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5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8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精心组织推进,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局党组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8月6日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结束后,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分别于8月12日、8月16日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和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检视剖析了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研究确定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局党组于9月26日组织召开了集中提醒约谈会,督促林业站等相关站、所和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集中学习领会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带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事。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好工作、权利和责任三者之间的关系,做一个对自然资源事业负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在工作和标准上要向先进看齐,在工作和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做好表率,积极投身到我区的各项重点工作中来。严管就是厚爱,通过谈话提醒,让存在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自我反省,对干部起到提醒和警示作用。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一是为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辛伟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和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国土所、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按照巡察组“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化解自然资源管理难题;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强化自身建设”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和审议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建立了巡察整改清单,逐项问题都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以严实深细的作风,过硬的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一是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一次跟踪督导,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区委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组多次来我局进行检查督导,肯定了整改工作的特色,同时指出了工作中需要加强的地方。三是局党组书记能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股室和人员予以警示约谈,促进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持每周到责任股室现场督导,逐项逐条了解整改进展情况,查看整改工作支撑材料,并对整改工作给予相应的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抓落实。截止目前,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21个问题表现,已组织完成了17个问题表现的整改工作,剩余4个问题表现需要长期坚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史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群网络学习和书本学习相结合等方式,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加强对学习的督查检查,坚持每月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1次全面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学习交流会议,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知识测试2次。局党组已组织集中学习2次,党支部已开展党员集中学习4次。三是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注重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出发,一体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了杨凌示范区(历史遗留废弃砂场)重点生态修复项目,目前,揉谷镇河堤路以北废弃砂场修复治理项目已完成项目进度的60%。四是局党组坚持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安排党支部做到每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次集中学习,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加强学用结合,发挥理论对自然资源工作实践的指导作用。

2.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深入学、系统学、跟进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省自然资源厅学习贯彻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聚焦全区项目要素保障、耕地保护、村庄规划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三是切实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参加省自然资源厅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培训会议1次,不断转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融入到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全面凝聚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坚持每月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报告一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争取工作支持。四是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谋划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工作。五是加强社情民意研判,带着感情和责任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抓好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安全稳定情况摸排和处置,切实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六是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开展省级试点,制定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做好试点地块调查工作,组织对集体建设用地摸排149宗,梳理出48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目前已启动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实施。七是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主动服务,协调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推进田园农庄土地性质变更工作,结合杨陵区重点片区概念性规划设计工作,提出了城中村改造规划,准备提请示范区规委会审定。八是我局全年招商引资任务25000万元,已完成16250万,占全年任务比例65%。九是会同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做好“大棚房”回头看工作,建立设施农业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和监管措施。十是按照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分类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分类整治工作。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加大党的政策理论学习培训力度,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二是局舆情信息员、网络评论员坚持积极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发表区网信办推荐的正能量信息内容,对错误和负面的网络舆情及时进行投诉,净化网络空间。三是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修订完善《局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严禁党员干部在单位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上发表不当言论;按照网络安全要求,凡是局办公终端采购(含预装正版软件)必须填写《办公终端采购申报表》,报经区网信办审批后,填写《杨陵区办公终端采购(含预装正版软件)申报表》,在区采购办报备。

4.关于“机构改革深度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解决机构改革后由于职能增加、范围扩大,在机构、职责、人员的深度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发挥以改革促工作的作用。二是积极与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划入、划出的职能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在宅基地和规划等方面加强工作衔接,详细整理移交宅基地批复、登记发证信息、农民进城安置等资料,并做好移交后有关工作的配合,有效克服了存在的堵点漏洞。三是切实加强职能整合,采取公开招聘、调用等方式,目前有3名工作人员进入监察队工作,加强了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人员和力量。四是围绕局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局党组会议 局务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用制度规定管事,用制度规定管人,逐步理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秩序。

5.关于“土地和规划监察执法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线上考试2次,按照司法局安排,为局3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换证,严把人员的进口关,真正锻炼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执法严格、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卫片执法工作中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程序查处违法用地案件22宗。三是凡是重大卫片执法案件坚持会商研判,报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制科审核,实行法律顾问背书制度,及时做好了案卷整理归档。学习兄弟市县优秀案卷,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自然资源局积极参加今年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被评为优秀等次。四是以镇(街道)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从源头上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2起,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件公开曝光2起,增强警示震慑作用。五是加强对监察队和基层国土所执法检查指导,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现场观摩学习等措施,组织监察队人员去西安空港新城自然资源局学习关于砂石管理的先进执法经验,草拟了《杨凌示范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下砂石开挖利用暂行管理办法》《杨凌示范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下砂石开挖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六是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自然资源执法查处及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15条,按照程序及时移送相关纪检监察部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制定《局党组政治监督责任清单》《局党组政治监督问题清单》《局党组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整改落实清单》,认真抓好落实。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支出票据“双签”,把好支出关,聚焦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三是持续推进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处整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倒排期限、销号处理”,21个问题(未批先建问题4个,非法占地问题17个)已全部调查办结,其中:依法查处整改19个问题(未批先建问题4个,非法占地问题15个);行政诉讼问题1个,目前法院正在依法审理之中;剩余1个问题,经调查核实,土地产权未发生转移,已调查终结。综上,2020年度土地领域查摆问题已全部查处并调查终结。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问题,按照立案查处、拆除、没收、罚款、处理人以及调查、诉讼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形成了情况报告,完成了相关整改案卷资料的收集整理,复印并装订成册,建立了整改工作档案资料。为确保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得到巩固,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积极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杨陵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抄告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试行)》等制度和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土地管理秩序。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于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局党组于9月26日组织召开了集中提醒约谈会,督促林业站等相关站、所和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五是利用三年来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9人次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把“以案促改”工作落细落实。10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暨警示教育会,会上,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相关工作的通知》《严肃换届纪律文件》和“十严禁”纪律提醒卡内容,观看了《警钟长鸣-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录》《家风不正家难安》警示教育片。

7.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自然资源业务办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诉求。二是启动了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目前,已拟定了《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征求了区农业局、水务局及五个镇(办)意见,下一步,我局对补偿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提请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后实施。三是坚持规划引领乡村振兴,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编制,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在完成9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剩余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组织完成实地调查,正在加快编制方案。

8.关于“财务监管风险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局党组通过召开学习和提醒谈话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单位日常办公和采购支出,彻底杜绝支出手续不齐全、报销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等问题发生。二是认真学习了《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杜绝慰问职工、祭奠费等挤占单位工作经费问题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局机关支出范围,规范报账支出。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修订完善了局《自行采购办法》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涉及大额资金的采购,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局党建工作要点》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坚持月例会制度,研究、讨论、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自然资源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印发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度重视局党支部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按照支部换届要求,向区级机关工委上报了《关于选举局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按照批复要求,将于近日完成局党支部换届工作。

四是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集中组织1次政治理论学习,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的政策和研究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每季度讲1次党课,党课内容做到突出主题,并能与党的理论政策和要求以及自然资源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认真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五是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注入党的新鲜血液。六是严格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认真指导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10.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8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工作;8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林业站新录用人员李宗德申请辞职的问题;8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林业站职工蔡媛宁困难帮扶的问题;9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推荐区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二是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化解自然资源疑难问题。及时拿回审批文件,协调镇(街道)做好征地工作,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华侨城欢乐田园谷、杨凌综合保税区、示范区工业公司黄丝、麦肯马铃薯产业园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有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重大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局党组要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从而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的目的。四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把主题关、学习关、征求意见关、谈心交流关,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五是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严肃党内生活,按照规定程序于7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邀请纪委淡书记参加。会上,全体党员干部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11.关于“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和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备案”制度,8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局党组会议,规范机关运行。三是认真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召开情况如实记录,确保会议记录连贯性逻辑性。四是按照《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年终考评表决,做好会议过程记录。五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局党组对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集中决定,按照分工负责制搞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落实好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与会班子成员发言完,主要负责人认真听取意见,进行末位表态发言。9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推荐区第十次党代会党代表候选人。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年龄老化、学历不高,与当前自然资源管理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今年新录用公务员1名,选调生1名,事业人员2名。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活动,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9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视频培训,提高了大家的业务知识。三是修订完善局《“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激发自然资源干部职工谋事干事热情和单位活力,保障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建设,村庄规划编制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集中组织开展1次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大整治活动,坚决整治干部职工思想作风不扎实、内部管理不严格、遵守纪律不自觉、服务群众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部门形象。严格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告等制度,并与干部职工日常考核、评优挂钩。五是针对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郭强辉违规经商办企业及涉恶问题线索等问题,局党组深刻吸取教训,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10月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了《家风不正家难安》等警示教育片。特别是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8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13.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区政府确定的征地任务,分轻重缓急列出工作计划表,统筹安排做好各项征地的调查、登记、赔付及附着物的清理、交付等工作,解决项目用地保障滞后问题。二是天然气LNG储备调峰站项目、新型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344国道、机动车检测中心、麦肯马铃薯产业园、杨陵职业教育中心项目、杨陵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永安路及地下管廊项目等项目征地工作得到有力保障,及时协调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决征地资金等问题,保障项目用地及时清理交付。

三、下一步打算

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好和巩固好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成果。

(一)持之以恒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聚焦巡察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村庄规划编制、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二)坚持不懈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发挥“头雁效应”,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三)持续巩固不断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着力解决老问题、难问题,对自然资源局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二是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自然资源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工作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杠杆作用,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87012335;

电子邮箱:8549263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