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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陵区乡村振兴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14 09:5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5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乡村振兴局党支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8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区乡村振兴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扎实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对接区委巡察办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和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2021年8月份以来,共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2次、班子会议2次,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5次,询问了解整改进展情况8次,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了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工。8月9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明确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将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4大类12个方面33项具体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主要领导每周跟踪询问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使整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坚持统筹兼顾。局领导班子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把业务工作与整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整改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能,能及时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完成时间和要求,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坚持做到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的效果。截止目前,33条整改任务中具备整改条件的30条已全部整改完成,正在整改3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学习计划,建立学习篇目清单。二是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中省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文件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周保证至少1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集中学习38次。三是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的《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乡村振兴规划(2020-2025)》,已经专家组评审通过,下一步计划提交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四是班子成员围绕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户生产生活情况等,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脱贫户住房等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深入各镇办、各有关村,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撰写了《2021年杨陵乡村振兴调研报告》,对乡村振兴17个方面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20条。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抓产业发展动能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编制《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产业振兴规划(2020-2025)》,已经专家组评审通过,下一步计划提交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二是配合农业农村局,将育种育苗作为主导产业,明确发展总体思路、政策框架、任务清单,重点打造10个育种育苗基地。三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安排部署,督促各镇办及文投公司等相关单位,制定了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正在开展创建工作。四是督促文投公司,利用各类展会机会,做好湋水乡邻康乐谷、途远驿站民宿等乡村振兴旅游项目宣传推介活动,确保示范和收益效应达到预期。五是督促农业农村局,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合作社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六是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健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基本实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股份、人人有分红。

3.关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杨陵区《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待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印发。二是筹备召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会,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三是积极与财政局、农投公司、农发行协调融资资金拨付工作。四是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合同期自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期限一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2019年9月,对该项目已下达了终止通知,对未按期完成不再组织实施。

4.关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会同住建局申报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3个,起草关于开展区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镇办创建任务,年内计划创建10个区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并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在“花园乡村”创建上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同步。二是按照中共杨陵区委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20年第34次)精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于2020年7月28日由区委乡村振兴办移交区水务局负责实施 2021 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后续托管运营有关工作。三是与水务局、朗正公司,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已建成的毕公、寨东等村17处污水处理设施逐一对照检查整改,及时移交水务局,委托朗正公司托管运行,对存在问题的逐一对照整改。四是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下一步措施,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三园”建设管理维护的工作通知》,督促各镇办制定农村“三园”长效管护机制,夯实管护责任。五是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各村建成农村“三园”进行现场查看,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确保“三园”内环境卫生整洁、花木长势良好、整体形象优美。

5.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精准扶贫“四不摘”的要求,继续做好脱贫群众的常态化帮扶工作,落实各类帮扶政策。二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返贫底线。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待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印发执行。四是利用周三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精准,持续攻坚。五是9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安排脱贫户住房安全摸排工作,9月18日、11月4日分别组织人员深入到全区居家生活的44户脱贫户家中开展节前慰问及安全检查,确保脱贫退出户生产生活基本平稳有序。六是坚决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扶贫的决策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了“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脱贫攻坚回访、“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大排查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全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了脱贫质量。七是与信托公司联系沟通,对2021年上半年收益进行了结算,按照“2018年贫困退出户家庭成员,其中贫困户中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宝鸡荣军医院或福利院托管的人员除外;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且由其亲属代管的,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代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或代管家庭情况较好的,不作为补助对象”的条件,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44户67人,正在积极协调2021年1-6月份慈善信托收益发放工作。八是积极协助示范区农业局做好消费扶贫专柜建设,确定专人负责配合完成大寨家园、永丰嘉园等4处选址工作,专柜安装由具体运营公司落实。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与乡村振兴及扶贫开发等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每年专题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员集中学习和专题研究的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与机关党建、业务工作等紧密结合,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四是修订完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十四运等活动,制定2021年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同时在单位内进行公开。六是建立了意识形态网络舆论管理及网宣员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处置网络转办各类舆情,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七是制定了2021年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积极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陕西好人”投票活动,在单位工作群推送杨陵区第四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先进事迹,不断提升单位党员干部文明素质。八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庆建党百年 迎全运盛会 扬志愿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心系脱贫户,情暖中秋节慰问、“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让文明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10次。

(二)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集中学习中省、示范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支部及书记汇报1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修改完善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推动责任落实。三是支部采取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专题活动,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共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四是在2021年“讲纪律、转作风、促发展”专项整顿活动中,单位和党员干部对标各自职责,认真梳理汇总存在问题和短板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用工作成效带动作风转变,用执纪问责倒逼能力提升。

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五一、端午、中秋节前夕,组织召开全体机关人员会议,认真学习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二是积极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研究制定了支部会议议事规则、公章管理、党务政务公开、公务卡管理等制度,修改完善单位“三重一大”、公务接待等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程序。三是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梳理排查,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和工作职责,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改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明确规范单位各项收支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各项报销程序和审批制度,不再出现大额提现的现象。

10.关于“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部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专题安排党建重点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与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今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16次,党员大会12次。二是结合乡村振兴和动态帮扶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大调研、为脱贫户“送清凉”等主题党日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1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志愿服务10次。三是督促每位党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承诺践诺事项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四是组织召开了班子会议,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检视党性修养的差距。就抓党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出现类似情况。明确2021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由支部书记主持研究起草,深刻剖析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好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严肃相关制度。五是支部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夕,班子成员之间、党员干部之间、支委会成员和机关党员之间逐一开展了谈心活动,详细了解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党员的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互相之间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指出不足,进一步夯实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基础。

11.关于“队伍建设与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联系对接区委组织部,向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选派第一书记,进一步建强村党组织、夯实农村基层力量。二是主动协调示范区党校,争取在年内举办一期镇(街道)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村(社区)干部专题培训会,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和为民办事服务能力。三是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三项机制”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在年终奖金发放、创文奖发放等方面运用“三项机制”,充分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编印了《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学习资料汇编》《杨陵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件资料汇编》,人手一套,要求全体人员系统、认真、全面学习掌握。五是利用周三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乡村振兴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六是开展基层干部队伍现状分析,对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专职工作人员基本现状、待遇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建议。七是与乡村振兴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听取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工作积极性,减少人员流失。

(四)对标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2.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4月28日,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对整改工作进行细致安排部署,认真起草整改方案,全面梳理单位涉及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10条,9月24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对整改事项进行细化,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党史学习教育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效果落实。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

(二)强化责任,营造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党纪党规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机制,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虚心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坚持“以巡察整改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和有力抓手,真正实现“两推进两促进两不误”,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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