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卫健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反馈的问题,立即组织召开局党组班子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切实增强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梳理,对反馈四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6个小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问题导向,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狠抓整改落实,结合反馈意见和卫健局实际,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三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对立改问题不等不靠、限时整改,需长期治理或逐步解决的明确思路和目标,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发生。目前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问题46个小问题已基本全部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武装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深入,理论武装与卫健工作结合不紧密,与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月学习计划。二是将理论学习与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相结合,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业务理论学习。三是持续强化理论学习督导检查,提升学习效果。
(2)针对“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多以传达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为主,对标中省化解卫生健康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抓落实力度不够,特别是解决医疗领域热点难点等问题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加强对中省卫生健康重要文件、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二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和载体。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督导局属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台账,对自查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销号整改。
(3)针对“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不全面,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不足,“医疗副中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一是利用文件、学习培训、工作会议、工作群传达中、省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引导医疗卫生系统各单位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和要求。二是组织班子党组成员深入分管部门和包抓部门开展工作调研,针对基层能力不足,“医疗副中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提出服务能力改善提升工作举措建议。三是拟定了我区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按待审议通过后予以组织实施。
2.关于“推进卫健行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统揽全局谋划行业发展主动性不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定期对卫健系统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提前思考谋划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安排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将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中心业务工作相融合,找差距,强弱项,开展调研推动工作。
(5)针对“行业监管不够严格,监督检查不经常,个别诊所无证行医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人证不符”挂证开办诊所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行业监督检查频次,严格落实监督检查项目内容和检查规范。二是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区诊所开展多次监督检查,建立台账,对发现的无证行医和“人证不符”挂证开办诊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了查处。
(6)针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状况检测能力不足,履行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不到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足,底数不清,业务开展不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争取编制,补足疾控空编3人;根据每年省级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制定我区监测工作方案。对全区8个城市饮用水监测点、16个农村饮用水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加强人员培训,提升项目检验能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调查摸底,组织对职业病防治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促进和提升了企业健康行为。
(7)针对“计生家庭关心关爱政策缺乏动态调整机制,参加合疗补助标准(20元/人/年)自2010年执行以来未进行调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通过与省卫健委和省其他地市沟通了解,省上自2010年提出农村计生家庭在缴纳农村合作医疗时每人每年补助10元的标准后,再未提高计生家庭合疗标准,全省多地均未增加,目前我区补助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汇报请示区级领导,我区将依据全省政策调整,在积极争取省上和示范区支持下,逐步提升补助标准。
(8)针对“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够,新建23所村卫生室有17所未投入使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就有关情况向区级分管领导进行了请示汇报并对接了示范区卫健局,上报了《关于申请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资金的函》,示范区领导批示,拟同意函告事宜,请(示范区)财政局提出意见。后续工作,我局将持续跟进资金落实情况,力争未投入使用村卫生室尽快投入使用。
3. 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不够严” 问题的整改情况
(9)针对“在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方面思考不深,存在侥幸心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最新动态,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当好参谋助手,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0)针对“预防监测和应急保障机制不健全,在应急响应、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机构疫情应对等应急处置工作上,没有具体细化组织流程,可操作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了《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新冠肺炎流调工作方案》《新冠肺炎流调工作应急预案》《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闭环转运工作方案》《杨凌交通“三站八口”核酸采样工作方案》等预案方案,细化工作流程,有效提升了疫情防控应对处理能力。
(11)针对“对疫情防控政策培训指导不到位,示范区党校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对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不熟悉被区疫情防控检查监督组通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开对九版防控方案、《隔离场所管理规范》、隔离点工作流程、穿脱隔离衣规范等内容多次进行了多轮次岗前、岗中培训,隔离点工作人员均能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12)针对“推进60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第一剂接种工作进展缓慢,2021年12月接种率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继续按照“政府找人、行业动员、卫健打针”的原则,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特别重点做好60岁以上人群接种工作,提升疫苗接种率,目前,全区60岁以上人员接种率得到了有效提升。
4.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不足” 问题的整改情况
(13)针对“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不积极,推进健康杨陵建设紧迫感不足。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责任夯得不实,2021年未研究细化重点工作措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区医改成员单位参加全国了2022年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2022年全国医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今年4月、8月先后两次就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区贯彻落实意见提交政府常务会进行了审议;制定印发了《杨陵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医改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杨陵区卫健局医改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在工作落实中,强化督导考核,有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4)针对“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评价总分低于80分,全省排名倒数第一。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存在短板被省卫健委通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近年来,我们积极采取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公卫网络建设,配备家医服务箱,强化督导考核和人员培训等措施,基本公卫服务硬件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区基本公卫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改善和提升,全省基本公卫考核排名逐年进位提升。
(15)针对“2019至2021年连续三年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未通过评估验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及时向区级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对照省卫健委反馈意见,积极推进整改,进一步明确区级各创建单位工作职责,完善措施,加强督考,主动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目前整等待省上再次评估验收。
5. 关于“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不力” 问题的整改情况
(16)针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提前谋划不足,督促检查不经常,工作责任压得不实。2020年11月支付项目用地内土方及垃圾清运费314万余元的杨陵仁和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取消,造成财政资金浪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杨陵仁和中医医院新院建设项目于2017年12月1日经杨凌示范区招商项目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第4期会议研究同意入区建设,2017年12月26日该项目经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立项备案。2018年4月2日杨陵仁和中医医院与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签订用地合同,我局积极协调项目单位缴纳了项目用地款项。因疫情影响,项目建设单位杨陵仁和中医医院自行放弃该项目建设,并向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了交回土地使用权的申请,取消了项目。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加强项目策划前期审核调研,严格把关,全面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落稳、落实,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7)针对“2020年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未开工建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00万元闲置未使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经区政府研究将凤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改扩建工程(杨陵街道办中心居住社区二期1号楼裙房室内外改造),项目于2020年7月正式立项;先后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新址场地移交我中心、新址改造方案编制、工程招标采购及工程改造、设备购置等工作,2021年2月开工建设,6月底基本竣工;7月工程验收通过,9月搬迁入驻并恢复常规业务。1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目前结余9.9708万元(预留医疗器械质保金),其他工程款项及质保金已全部结清。
(18)针对“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直达补助资金122.2万元支出仅20万元,支付率为16.4%,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建立直达资金支出台账,及时掌握涉及项目单位支出情况。二是督促资金结余项目单位加快支出。三是对支出进度过慢,整改时限内未支出完成的,按照相关规定追责,并将此情况作为下年度相关资金分配的考量要素。经积极整改支出,目前该项目支出率92%,剩余资金将争取在年底前支出完成。
6.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还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1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舆情信息监测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分重要论述》和区委《关于印发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报告等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在工作中,对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落实专人负责对网络舆情进行排查,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0)针对“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陕西省《实施细则》不到位,2020年未专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近三年未按要求在全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学习教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卫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部门包抓医疗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
(21)针对“2021年朝阳医院“四价宫颈癌疫苗问题”网络舆情应对不及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积极吸取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及时稳妥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群众咨询答复,一旦发现舆情,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引导,妥善处置网络舆情,有效减少和预防此类问题发生。
(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2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履职不够。班子成员未定期安排、检查和报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强化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省、示范区和区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局党总支定期听取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指导工作开展。三是按照《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单位、包抓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研究部署工作。
(23)针对“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够,《杨陵区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设计未按照规定招投标,无监理单位;2020年10月场地租赁费42.21万元无相关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对区级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流程、工作要求进行了学习,制定并印发了《卫健系统采购管理办法》,对卫健系统采购工作相关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主动邀请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工作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卫健系统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行为。
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4)针对“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力度不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未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局主体责任,开展和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推进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结合“强作风、重突破、求实效”作风建设专项性行动,查找问题,建立清单,扎实开展机关效能、营商环境、医疗民生领域专项问题整改,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好转。
(25)针对“2020年开展“讲政治、转作风、促发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未按照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只是简单将区委文件向下级单位转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印发杨陵区卫生健康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杨卫党发〔2022〕11号)和《关于印发全区卫健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卫党发〔2022〕16号),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纪律教育学习读本》,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观看《金融反腐正风纪》警示教育片。二是严格按照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安排,组织召开了纪律作风专题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对三个执行不力的支部下发了督办单,落实整改,有力推进了卫健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26)针对“2020年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不严不实,存在敷衍应付现象被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发提醒通知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和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开展自查整治。二是推动“不严不实”问题整治与疫情防控、日常业务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
(27)针对“区政府网站卫健局“政策法规”栏目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从2015年至今未更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并严格予以落实;加强系统网络媒体管理,及时对新媒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8)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日常采购程序不完善、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大额提现等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加强各单位、各部门财经纪律、财经制度学习培训,规范财务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严把审批关。
(29)针对“2020年6月疫情防控物资采购41.49万元,采购单无收货人签字确认,物资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相关缺失手续。二是严格财务报销手续审签。三是修订完善卫健局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推进制度落实。
(30)针对“2021年将0.525万元中央直达资金用于职工灶补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明,揉谷卫生院2021年6月用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付疫情防控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人员临时加班、值班等单位用餐补助5250元,审计发现后,该单位于2021年9月27日将该笔费用追回交财政专户。根据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精神,2021年人均新增5元可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中明确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和直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支出。
(31)针对“违规将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41万元转至3个镇(办)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3月,经杨陵区发改局审批,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正式立项,办理了项目前期各项手续,项目主要对全区63个村卫生室进行改造提升,配备统一制度牌、家庭医生终端设备,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41万元全部用于3个镇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2)针对 “近三年累计提现4.6万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二是积极配合区财管中心,严格支出管理,进行双审双签,确保报账资料完整。2020年前,我单位牵头的农高会三秦美食街服务管理工作人员补助涉及多个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金支票提现发放了人员补助,并履行了完整财务手续。随着财务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应用,现已不存在提现等类似情况。
(33)针对“存在违反八项规定乱发津补贴和无公函接待” 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财务报销审批,坚决杜绝乱发津补贴和无公函接待等问题发生。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关于“党建工作质量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34)针对“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把党建工作与 “强作风、重突破、求实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等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35)针对“2019年班子抓党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党建主体责任职责,坚持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加强问题整改落实。
(36)针对“民营经济党建“两个覆盖”水平不高,2021年未对民营经济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对系统民营经济党建进行全面摸排,7家民营医院3家有党支部,其他4家民营医院的6名党员挂靠杨陵惠仁医院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今年组织党建指导员对3家非公党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开展进行了检查指导,有效提升了民营经济党建党建工作水平。
(37)针对“对下属支部党建督促指导不经常,2021年下属5个支部未按期完成换届工作,民营医疗机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不明、流动频繁。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档案资料存在无党总支研究发展对象会议记录、发展程序时间逻辑错误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5月卫健局下属各支部以按规范程序全部完成换届选举;2022年8月撤销了杨陵民营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新成立杨陵惠仁医院党支部,原民营医疗机构联合党支部中的其他医疗机构6名党员挂靠杨陵惠仁医院党支部开展党建活动;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2022年7月15日党总支召开委员会,研究讨论了全系统11名同志的入党事宜(包括9名同志转正式党员,接收2名同志为预备党员),重新审定了党员档案资料。2022年8月区直机关工委已全部同意批复。
11.关于“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问题的整改情况
(38)针对“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不足,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未按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2020年召开党员大会1次,2019年讲党课2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 “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组织党员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对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局机关每季度开展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现已开展4次。
(39)针对“202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检视剖析材料部分内容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建立文字材料审核制度,严格管理程序,层层把关审核。局机关各办公室、下属各部门草拟的文字材料层层把关、严格审核。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办公室审核,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主要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后反馈给局办公室报送、制发。
(40)针对民营医疗机构支部督促指导不到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走过场”,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好人主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督导民营医疗机构支部严格按照党员民主评议程序要求,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落实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各个环节。二是坚持每季度对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督导检查。10月12日党总支三个非公经济党支部指导员分别对康复医院、朝阳医院、惠仁医院党支部开展了督导检查1次,听取了支部书记的工作汇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限期予以整改。
12. 关于“班子决策程序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情况
(41)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决策程序和决议方式不规范,存在“会前沟通酝酿不够,会上讨论不充分,会后落实无音讯”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们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了《区卫生健康局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策,确保研究确定事项落实到位不走样。
(42)针对“卫健局采购管理办法未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至下级单位,审批、询价、评审等环节规定不具体,采购程序由“领导审批”代替“党组研究”,2021年自行采购的《万兴酒店改造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由于突发疫情,隔离人员猛增,全区当时启用中隔离点已近满员,马上面临密接者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不能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疫情有很大外溢风险。按照省应对办及示范区和杨陵区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为尽快满足隔离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中相关要求,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紧急启动万兴酒店改造,两日内投入使用。改造完成后依据工作量汇总拟定施工合同,集体审批后报领导同意审签。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全区采购程序流程采购,做到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坚决杜绝不合规现象发生。
(43)针对“临聘人员聘用程序不规范,存在人员工资发放随意性大和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不同单位同等条件下,个人月工资相差近1000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临聘人员进行摸底,修订了《杨陵区卫生健康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核定人员规模,遵循“精干高效、先批后用”原则,统一核定指标,统一录用程序,统一人员管理,严把准入关口,推进卫健系统编外用人规范化、制度化。
(四)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3.关于“开展整改工作不够扎实” 问题的整改情况
(44)针对“局党组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查找问题不深入,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对“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不及时”等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力抓好《卫健局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任务落实;安排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以党建引领,全面做好全年目标任务落实。
(45)针对“2017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卫计局党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向卫计局党委反馈4方面13个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持续用力,坚决予以贯彻落实,推动问题全面得到整改落实。
(46)针对“局党组对“打击非法行医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年仍有17家非法行医诊所被查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根据“打非联席工作会议”安排,分发挥“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和监督协管作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行动。截至2019年12月4日对18家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查处,立案20件,结案20家,罚金10.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377元,责令关门停业23家。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非法行医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规范全区医疗秩序。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
以区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卫健事业发展的首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卫健建设中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卫健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卫健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701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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