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近日,杨陵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杨陵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严防“灯下黑”。
《办法》对反映区纪委监委机关除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以外的干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反映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的问题线索从受理部门、范围以及处置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同时细化了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基础性工作,明确了对违反线索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杨陵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杨陵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