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同志,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区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方案》要求,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协助职责,现将您分管领域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问责处理等情况通报如下……”
为强化纪委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推动同级监督落细落实,使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日,杨陵区纪委监委以《通报函》的形式向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通报了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近年来,杨陵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建立了“廉情抄报”、定期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制度,通过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各部门单位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治理、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通报,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协助其掌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信访举报、干部违纪处理等情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截至目前,杨陵区纪委监委已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发送通报函3期,实现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覆盖、多频次通报。
“我们将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制度作为加强同级监督的重要载体,常态化向区委、区政府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杨陵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