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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9 15:45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共成立4个巡察组,分别对区招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投公司、区农投公司、区文投公司、区市政园林公司党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专项巡察;对揉谷镇田西村、姜嫄村、新集村;五泉镇王上村、椒生村、高家村;杨陵街道夏家沟村、崔东沟村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巡察对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环卫保洁公司,区审计局、区残联、区土地流转公司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9月10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区委巡察组开通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0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巡察组监督电话:029-87012317                  

中共杨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