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务工作 / 纪检监察工作 / 正文

杨陵区“四个突出”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8 11:44

杨陵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突出“责”字,认真谋划部署。根据整改整治工作安排,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点题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粮食购销等10项整治重点,细化贯彻落实举措25项,督促指导牵头部门分领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夯实整治责任、严格整治时限,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推动各项任务贯通联动、协同推进,形成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

二、突出“实”字,强化调研检查。杨陵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主要领导牵头,常委带队,组成多个调研督导组,深入牵头部门、镇办村组、企业学校,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提问、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各环节、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调研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指出存在不足及问题,及时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累计开展专项调研检查3批次,发现责任、作风等方面问题15条,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线索2件,立案审查调查1件,做好反馈督促整改工作。

三、突出“干”字,深化基层减负。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杨陵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修订)》,明确督检考事项,实行精细化管理,推动督检考工作提质增效与为基层减负同步提升;精文简会效果持续巩固,截止2023年11月底,共召开全区性会议170次,较去年同期下降19%全区共印发正式文件380份,较去年同期下降7%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办法》《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真正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今年以来,运用“三项机制”提拔使用干部50人次。

四、突出“效”字,抓实基层监督。围绕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小微权力”如何监督这一核心,以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干部用权、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规范“小微权力”事项办事流程,推行“三提醒”谈话制度,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一切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特权,不断推动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让村级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持续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包联村(社区)工作机制,制定杨陵区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实施办法等,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将监督向村(社区)延伸,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