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杨陵区9家单位荣获示范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其中,杨陵区委区政府机关为示范区文明机关,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示范区文明单位,杨陵区第三幼儿园为示范区文明校园,杨陵区大寨街道办康乐西路社区、杨陵区杨陵街道办常乐路社区、杨陵区李台街道办景苑社区3家社区为示范区文明社区,杨陵区揉谷镇田西村、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乔家底村、杨陵区五泉镇毕公村3个村为示范区文明村。
近年来,杨陵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容,突出创建特色,扎实开展“美丽从我做起共建美好杨陵”主题系列活动、志愿服务等各项创建活动,有力提升了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全面提高了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管理水平。经过多年创建,已经形成了全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由国家级、省级、示范区级和区级文明单位构成的文明创建网络,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实现追赶超越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全国文明单位2家,省级14家,示范区级30家,区级44家。2018年拟推荐、命名表彰省、示范区、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33家,鼓励各村镇全部参与文明村镇创建,创建率达到80%以上,掀起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新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