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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4次集中学习会议

6月25日,杨陵区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4次集中学习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示范区党工委委员、杨陵区委书记李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文化资源保护,筑牢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扛起农科新城的文化担当,发扬杨陵农耕文化,讲好杨陵故事,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大力推进农文旅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健全责任体系。结合中省文件精神,加快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要强化协调配合。围绕“收入增、环境美、大局稳”目标,发挥“五联一抓”机制优势,加大政策、规划、项目、资金的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合力,为加快全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要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以考促干、以考促建、以考促优”作用,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通过流动现场会、擂台赛等形式,晒成绩、亮单子、看变化,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对标对表《问责实施办法》规定,倒逼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问责实施办法》要求,督促各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持续深入开展危化品、工贸、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会议还安排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赵一德同志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赵一德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等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