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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农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杨宣发〔2014〕23号


中共杨陵区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杨陵区农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杨陵区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杨陵区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办发〔2014〕43号)精神,全面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区委宣传部制定了《杨陵区农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此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杨陵区委宣传部

                                       2014年7月29日

                                                                              杨陵区农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杨陵区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杨陵区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提升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星级文明社区创建的目标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突出抓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农民思想观念的大转变、文明行为习惯的大改善、农村文明程度的大提升,为建设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美丽乡村,提供可靠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大力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深入宣传公民道德建设20字规范,建立“道德讲堂”,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引导群众更好地认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协办单位:各镇办)  

2广泛开展传统美德宣传教育。开展道德模范、“评议推荐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婆婆”、“好邻里”、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建立道德模范公示栏,充分发挥身边典型和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倡导守法有序、礼让谦和、勤俭节约、自强不息的文明风尚。(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妇联。协办单位:各镇办)  

3、加强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开展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教育、习惯养成,促使广大群众在卫生习惯、礼仪礼节、尊老爱幼、保护环境、遵守公德等方面,践行文明公约,告别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文明办。协办单位:各镇办)  

(二)大力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农民健身体育场地等村镇(社区)文体设施并加强管理,建设群众文化大舞台,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专(兼)职宣传文化干事、专(兼)职文体辅导员作用,组建秧歌队、自乐班等群众文化队伍。(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协办单位:各镇办)  

2、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惠民活动。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在重要传统节日,广泛开展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电影放映周、文化志愿者义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举办健身秧歌大赛、锣鼓表演大赛、趣味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文体活动,使农民在参与中抒发情感,愉悦身心。(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团委、区妇联。协办单位:各镇办)  

3、发掘、保护、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编制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示范村村史,建立村级历史文化长廊,扶持一批有代表性和有影响力的农村民间民俗艺术活动、艺术项目。(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档案局。协办单位:五泉镇、大寨镇、揉谷镇)  

(三)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1、开展绿色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以家庭为主体,通过争创整洁、环保、节能、节约型家庭活动(创建标准附后),提高每一个家庭成员的环保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各创建村(社区)评出20%以上的绿色文明示范户进行命名表彰。(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妇联、区环保局。协办单位:各镇办。)  

2、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以改善庭院环境为根本,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目标(创建标准附后),引导广大村(居)民从家庭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美化,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在各创建村(社区)评出20%以上的美丽庭院进行命名表彰。(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文明办、区农林局。协办单位:各镇办)。  

3、扎实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在全区农村以农户为基本单位,通过争创致富星、道德星、信用星、法纪星、计生星、义务星、卫生星、新风星、互助星、生态星(“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和程序附后),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区文明办指导下,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所属镇、办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动员发动—对标创建—群众评议—村级审核—镇(办)审批—授牌表彰—资料存档—动态管理程序进行。文明镇、办要有全镇总户数10%以上的“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要有全村总户数10%以上的“十星级文明户”,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全覆盖,全区40%以上的农户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办。协办单位:区文明办)  

4、深化文明村镇(社区)创建活动。按照省上最新出台的文明村镇(社区)测评体系,各镇办要制定文明村镇(社区)发展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普通村(社区)向文明村(社区)的转化。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做强做大特色产业。推进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圈、改灶进程,实现村庄美化、环境净化。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议事会、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五会”组织,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大力倡导文明乡风。实现“十有两无”的标准:有一个文化广场、一个农家书屋、一个业余文化队伍、一个道德讲堂、一支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一个村级历史文化长廊,一个宣传栏(道德模范公示栏)、一个村规民约(文明公约)、一系列民主管理制度、一套评选奖励文明农户、文明楼栋、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邻里、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机制;无“五乱”现象,解决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问题;无“三风”现象,解决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抹牌赌博等当前社会风气中的突出问题。每个镇办年内建成2个精神文明创建示范村(社区)。(责任单位:各镇办。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团委、区文体局)  

5、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在30个文明村(社区)培育发展学雷锋志愿者队伍,倡导农村广大志愿者就近就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解决实际困难。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发挥农技专家、科普人员和种植养殖能手的作用,向农民传授实用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引导村民选择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义务植树、爱绿护绿、清洁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各级文明村(社区)和申请创建村(社区)。协办单位:区团委、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区科技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710日—731日)。各镇办和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进行深入思想发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731日前把实施方案、具体负责领导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区委宣传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81日—1020日)。各镇办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提升农民文明素质目标,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逐项推进,在所有创建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绿色文明示范户、美丽庭院等创评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41021日—1031日)。对评选出的星级文明户、绿色文明示范户、美丽庭院等进行命名表彰,按照创建标准对文明村镇(社区)进行检查考核。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411月以后)。建立完善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推进农民文明素质提升工作常态化、程序化、规范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区级各包村部门要将包抓村的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与其他包村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区文明委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全力推进。  

(二)统筹城乡共建。充分发挥入区企业、各级文明单位、各包村部门在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优势,与村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帮助建设公共设施、治理村容村貌、改善文化条件、发展社会服务,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优势资源向农村倾斜,带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三)加大舆论宣传。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闻媒体要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对各镇办开展文明素质提升工程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群众身边的道德典型,适时举办创建活动摄影展,用先进典型引导教育群众,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文明、践行高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区文明办、督查考核办定期对各镇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镇办、各单位、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年终考核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对区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杨陵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程序  

2、杨陵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3、杨陵区“十星级文明户”评定登记表  

4杨陵区“绿色文明示范户”评选标准

5、杨陵区“美丽庭院”评选标准

6、杨陵区文明村创建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