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统一部署,党工委第二十轮巡察成立两个巡察组,于2025年8月4日至9月30日对党工委宣传部(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工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办)、示范区文旅体育局、示范区房征办开展常规巡察,对杨陵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开展提级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党工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工委宣传部(广电新闻出版局)、统战部(民宗局、侨办)、示范区文旅体育局、房征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杨陵区委宣传部、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信访反映,以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畅通举报渠道,巡察期间设置联系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和示范区政务大厦二楼、六楼、七楼电梯口设置联系信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9月下午14:00—18:00)。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