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补充通知,确保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按照陕西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安排,现就我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基层工会贯彻落实《通知》和补充通知的情况,包括各基层工会制定实施办法的情况,是否确保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支出。
(二)基层工会2016年度在落实《通知》和补充通知中,是否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已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是否建立独立账户等,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以下“八个不准”现象:
1.不准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三)基层工会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为基层和职工服务的意见建议。
二、督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自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7月12日至7月25日)
各基层工会要围绕督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实事求是写出自查报告并上报区总工会,区总工会汇总后上报示范区总工会。
第二阶段:重点督查阶段(7月26日-31日)
在基层工会自查基础上,7月31日前区总工会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采取听汇报、查账目、个别谈话等形式逐项检查,深层次了解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第三阶段:梳理总结、接受上级工会巡查阶段(8月1日-30日)
区总工会在全面自查、重点督查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中的经验,并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建立健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督查是深入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工会改革工作的实际举措,是对各基层工会贯彻落实《通知》和补充通知要求的一次全面检查。各基层工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督查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自查效果。
各基层工会要科学组织自查,既要有一定覆盖面,也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总结好的经验,也要把问题找准、措施定实,为省总修订完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提供依据。同时,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转化为制度安排,扎紧笼子,堵塞漏洞。
(三)抓好整改落实。
各基层工会要把这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属于需省总及示范区总工会明确政策的要真实准确上报;对属于自身问题的,要切实整改。
(四)及时上报材料。
请各基层工会务必于7月25日前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及基层工会经费自查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区总工会,自查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联 系 人:朱慧珍 李新忠
联系电话:029-87012168
电子邮箱:ylqzgh87012168@163.com
杨陵区总工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