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扶持培育职工创新创业示范点的
通 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社会氛围,引领、指导和培育全区广大职工、城乡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等群体创新创业,为实现我区追赶超越、争先进位目标贡献工会力量,决定在全区开展扶持培育职工创新创业示范点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试点示范完善双创政策环境,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调动双创主体积极性,发挥双创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进一
步促进社会就业,推动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实现发展动
力转换、结构优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扶持培育目标
(一)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创新创业热情,深入挖掘创新创业人才和创业实践项目,展现创新创业者精神风貌,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良好氛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提升创新创业水平。通过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引领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培育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创业职工队伍和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型新兴产业企业,提升新时期创新创业水平。
(三)弘扬创新创业文化。促进科技与文化的结合,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创新创业典型,树立创新创业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可创新、事事可创新、改进就是创新”理念,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创新创业,促进和带动就业。
(四)搭建工会服务平台。搭建工会鼓励创业、各部门支持创业、各行业参与创业服务平台。利用市场机制,协调各种资源,广泛参与对创新创业主体的投入,为创新创业团队和主体提供支持服务,促进创新创业团队和主体发展。
三、扶持培育条件
(一)创新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
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
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和发展潜力,规模相对较小。
(二)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可行性创业项目,或有经营实体、
经营现状良好,能通过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内。
(三)所创办的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经济社会效益优良,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坚持以创新促进创业,注重职工教育培训、开发职工智力资源,注重创建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发挥先进人物引领作用,注重企业创新文化建设,推动和鼓励职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
(五)具有示范带头作用。能充分发挥劳模、高技能人才和创业孵化器的作用,为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服务,努力把技术创新创业人才个体优势发展为群体优势,推动职工创新创业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基层申报。基层工会组织对照创新创业示范点创建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区总工会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二)筛选评估。区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的创新创业示范点进行实地查看和筛选评估,确定创新创业示范点3家。
(三)验收确认。区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对确定的创新创业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跟踪服务,并对创建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确认创新创业示范点并进行命名。接受命名的创新创业示范点,区总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在今后评先工作中优先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各基层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树条件,将扶持培育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工会创新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把示范典型推荐上来。为推进职工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抓好示范点培育和申报的部署、指导、检查、推荐工作。采取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等办法,支持职工创新创业示范点的创建和培育。
(三)严格标准,按时报送。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推荐材料(2000字)以电子版、纸质的形式于2017年5月31日前送至区总工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新忠
电 话:029—87012168
电子邮箱:ylqzgh87012168@163.com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