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精准扶贫”工作精神,深化工会助学工作品牌,按照示范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杨总工发〔2017〕7号)要求,切实保证2017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子女能按时入学报到和顺利完成学业,区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参加了2017年全国统考的学生(不含单科生、研究生、师范生、留学生);统招的公办院校大专学生。其家庭困难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金秋助学”补助:
1、所在单位建立了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由于疾病、意外伤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民政、教育、扶贫等政府主要救助体系尚未覆盖到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3、杨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2017年被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二类本科学生;陕西省内统招的公办大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均可享受高考奖励。
二、资助标准
1、困难职工帮扶标准: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切实做好助学对象的资格审查、认定、公示和上报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全部纳入到“金秋助学”活动范围。对认定的助学对象,将发给其入学交通费和第一个月生活费补助。其标准为:助学对象家长所在的单位和工会组织须提供补助标准为:每人不少于500元。杨陵区总工会补助标准为每人补助2000元。两项合计每人补助不少于2500元。
2、高考奖励标准: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切实做好高考奖励职工的资格审查、认定、公示和上报工作,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职工由区总工会给予每人500元的奖励,已申报金秋助学资助的干部职工不再重复享受奖励金。
三、申报办法
1、主要流程:
第一步: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本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负全责)。
第二步:所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工会审查符合条件后,填写“杨陵区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2017年金秋助学申请表”、 2017年高考奖励申请表。
第三步:经所在单位工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审查确定帮扶和奖励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四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将本单位所有的申报材料上报区总工会审核。
2、资料附件(请认真审核、缺一不可):
(1)金秋助学申报所需资料
①书面申请材料(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
②2017年杨陵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受助对象汇总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填写,盖行政公章);
③杨陵区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申请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填写);
④XXX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填写,职工本人签字后方有效);
⑤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包含所有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留存);
⑥子女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留存);
⑦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下岗失业人员需持下岗失业证明);
(2)高考奖励申报所需资料
①2017年杨陵区总工会“高考奖励”实名制汇总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填写,盖行政公章);
②杨陵区总工会2017年“高考奖励”申请表(由职工本人填写经单位工会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包含所有成员)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留存);
④子女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留存);
3、上报材料:请各基层工会于7月20日前上报符合条件的汇总表、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区总工会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复审。同时,将积极与民政、教育、慈善协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沟通,确保不重不漏,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4、发放补助: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各基层工会将本单位给受助对象资助的不少于500元的助学款交区总工会,由区总工会按资助标准集中发放。
四、活动要求
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围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工会就业和助学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增强做好促进就业和助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努力解决好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帮助更多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
联系人:朱慧珍 李新忠 郑晓云
电 话:029-87012168(传真) 18019015838
地 址:杨陵区总工会办公室(杨陵区政府大院前楼四层东工会办公室)
杨陵区总工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