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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基层工会“六有”规范化管理示范点的通知

 

杨陵区总工会

关于开展创建基层工会“六有”规范化管理

示范点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省总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榜样引领的作用,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服务发展大局,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六有”工会示范点创建和申报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全总有关意见精神,以全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六有”标准为规范,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目标,在全区基层工会中广泛开展创建和申报“六有”工会示范点活动,努力把全区基层工会打造成为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高质量 “六有”工会。

     二、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

(一)目标。

坚持“六有”标准,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典型引路,按照“示范带动、规范提高、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提高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到2017年6月底在全面创建的基础上打造“六有”基层工会规范化管理示范点2个。

(二)标准。

创建和申报的“六有”工会示范点应在严格执行全总“六有” (即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和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标准的基础上,有创新,有特色。

    1.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和高素质工会骨干队伍。即:工会主席依法民主选举,按照《中共杨陵区委组织部杨陵区总工会关于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杨工发〔2016〕9号)规定由一名副职兼任,有政治担当,有群众基础,有工作热情,有履职能力。在规范工会主席选举、推行工会主席直选、加强工会主席管理上有制度、有创新。在工会专兼职干部的配备、培训、管理、使用、激励等方面有制度、有创新。

2.有健全完善的工会组织机构。即: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规定设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等工作机构。加强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班子建设,做到按期换届和随缺随补。及时组织新员工(包括农民工)入会,在会员入会形式和会籍管理等方面有创新。

3.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即:建设“会、站、家”一体化的“职工之家”,有文化体育娱乐设施,有职工“服务站”(“帮扶工作站”),并长期开展服务职工活动(包括维权、帮扶、劳动技术竞赛、技能培训、评优评先、文体活动等)。

4.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即:健全深化“双亮”(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建立以会员(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如工会工作制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评家制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职工维权帮扶和慰问制度和“党建带工建”机制、纪检监督机制、经费审查机制等,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

5.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工会经费做到正常收缴和严格使用,进行独立管理、预算管理和民主管理。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做到“用的合规,职工满意”。

6.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按照“会、站、家”一体化要求,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积极推行“会员普惠化”服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促进经济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会员评家工作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会员评家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基层工会组织申报。基层工会组织对照“六有”工会示范点创建标准进行自查,“会员评家”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可以向区总工会进行申报。申报“六有”工会示范点须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各申报单位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二)区总工会验收确认。区总工会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创建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确认“六有”工会示范点并进行命名。接受命名的基层工会,区总在“六有”工会建设中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在今后评先工作中优先推荐。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党组织领导汇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宣传基层工会“六有”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办法,着力构建“领导大力支持、社会全力配合、工会组织实施、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基层工会“六有”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抓好示范点创建和申报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推荐工作。采取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等办法,支持“六有”工会示范点的创建和培育。

    (三)认真把关,确保质量。推荐申报“六有“工会示范点要突出特色和实际效果,确保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可推广型。各基层工会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创建“六有”工会示范点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报送区总工会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区总工会邮箱。

   

    联系人:李新忠

电  话:029—87012168

    电子邮箱:ylqzgh87012168@163.com

   

    附件:1.“六有”基层工会规范化管理评估细则。

          2.“六有”基层工会规范化示范点申报表。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