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促进居民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切实提高监委会工作实效,有效推进民主监督,2015年5月6日李台街办组织召开社区监委会主任工作会议。
会议学习了《杨陵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监委会自身职责。会议要求各社区监委会要坚持月例会制,定时、定期召开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会,在居务公开、低保评议等工作中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会议强调,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履行自身职责,行使自身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强化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监委会主任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发挥自身职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纪律要求、工作职责等方面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用权,客观公正决策,在居务、党务、财务方面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真正做到党组织满意,监督委员会满意,群众满意,确保居民(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各居民小组监督委员会成员近15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