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下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杨陵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荣获“示范区文明机关”称号。
2017年以来,在示范区党工委宣传部的指导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紧紧围绕杨凌经济建设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围绕讲文明、提素质、比奉献、做表率,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健全了规章制度,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一年来,大院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团结协作,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一流业绩等有机结合,不断扎实进取,锐意创新,为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杨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谱写新篇章。2018年,杨陵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将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榜样表率作用,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追赶超越的实践中当好排头兵。






